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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小区练共享单车 频频发生撞伤儿童事故
2017年08月18日 10:33:28 来源: 温州晚报 记者 王骁 通讯员 支瓯阳 张锦瑶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随着共享单车的出现,骑自行车儿童更多了,不少家长却对于儿童骑车是“睁一眼闭一眼”。如今有家长借共享单车让自己的孩子在小区内学骑车,没想到因此“埋下”了安全隐患。

  近日,市区多个小区内发生儿童骑共享单车撞人事故,而被撞的伤者也都是儿童。

  ■事故案例

  小孩骑单车闯祸 小区内接连肇事

  8月12日晚6时30分,市区新城竹园小区内发生一起儿童骑共享单车撞伤一名4岁小男孩的事故。

  事发后,辖区交警赶到现场。被撞小男孩的舅妈李女士告诉民警,当时他们全家好几个人,包括这名外甥在内,在小区楼下散步,刚到楼下,一名小男孩骑着一辆共享单车从他们身后突然冒了出来,接着就撞上了她的外甥,小男孩撞人后,可能由于慌乱没有及时刹车,反而猛踩一脚踏板,导致她的外甥被自行车拖了过去,顿时满脸是血。后来,经医院检查,她外甥全身多处擦伤,脸部右眼下方有一条深约1厘米的伤口,缝了5针,所幸没伤到眼睛。

  经民警调查,撞人的小男孩今年11周岁,还未达到交通法规定的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的年龄条件。这名小男孩的父亲周某称,为了让儿子练习骑车,他解锁了一辆共享单车让儿子在小区里练练手,本来觉得在小区里骑车应该比较安全,没想到发生了意外。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骑车方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调解,骑车方赔偿伤者医疗费等相关费用2600元。

  据交警部门透露,8月9日晚9时许,市区南塘5组团内也发生了一起类似事故,同样也是在小区内,一名11周岁的小男孩骑共享单车撞伤了一名6周岁的女孩,造成女孩腿部受伤,事故的起因也是这名小男孩在小区内练习骑车。

  ■记者走访

  共享单车进小区 小区想管却难管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事发的两个小区。在竹园小区内,记者看到,小区内道路狭窄,停满了车辆,而在一些住宅楼的楼道口,随处可见共享单车。据小区门口的保安王师傅说,原本小区内是不让共享单车进入的,但是实际上很难管理,有些人嫌路远、或者怕单车放在小区外面,等一下用车时会没有车,因此都想把车子骑进小区。对此,他们只能尽量让他们有序停放。

  至于小区内小孩子骑车,王师傅觉得并不奇怪,就当天他还看到两个孩子骑着自行车从小区进出,其中一个只有八九岁。

  王师傅说,到了晚上,出门散步纳凉的人肯定会多起来,小区内骑车肯定不安全。

  随后,记者来到南塘五组团小区。说起那天小孩骑车撞人的事,一名保安说,小区内是不让这些单车进来,但是进进出出的车辆还是不少。到了傍晚6时过后,出门玩耍的小孩会多起来,其中就有不少骑自行车的孩子,上次就有一个差点把小孩撞到。为此,他们也曾试图管理过,但是很多家长就是不理解,还嫌他们多事。要知道,一些小孩子根本不知道自行车来了怎么躲闪,骑车的孩子也是“横冲直撞”,弄不好就会伤到人。

  如今,将共享单车骑到家门口的现象很普遍,因此小区内的自行车也是越来越多。一些市民也曾向记者表示,到了晚上,有时候在大街上都找不到一辆共享单车,进小区后就很容易能找到单车。

  ■交警说法

  小区练车不安全 很容易引发事故

  交警二大队一民警介绍,随着共享单车的出现,小区内的自行车是越来越多,而小孩骑自行车的现象也是越来越普遍,一些小孩还将共享单车当成了玩具。而不少家长为了让孩子学会骑自行车,也会主动给孩子解锁共享单车,小区、健身跑道、广场等地方都能看到小孩练车的身影。

  民警说,不少家长认为让孩子在小区内骑车会比较安全,其实并非如此,由于小区内人员密集,其中一些老人因为行动不便,而一些小孩子则喜欢追逐玩耍,加上骑车的孩子大多都是刚学骑车不久,再加上身高、体重方面等原因,控车能力相比成人要弱许多,安全意识也比较缺乏,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往往不知道怎么处理,很容易引发一些事故。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应加强教育和引导孩子,骑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2周岁。如果让孩子练习骑车,应选择合适场地,并在成人监护下进行。

  ■相关案例

  小孩骑单车上路 路上事故也不少

  除了小区外,未满12周岁儿童骑车上路引发事故的近期也有发生。就在8月15日傍晚5时40分,瓯海区古岸路上一辆自行车撞伤了行人。骑自行车的“肇事者”就是一名10周岁的小男孩。

  民警赶到现场时,只见一辆摩拜单车停在古岸路的西往东方向非机动车道上,一名大妈坐在路边,右脚脚背红肿。大妈告诉民警,当时她正准备前往家附近的半塘公园散步,突然一个孩子骑着一辆自行车直挺挺地撞了上来。“小孩车速太快,刹车都来不及握住,狠狠地轧过了我右脚脚背。”大妈说。

  “肇事”孩子的父亲告诉民警,当晚孩子用自己的手机扫码开了摩拜单车,单独出去玩,自己并没有在身边。直到接到电话才得知孩子骑自行车出了事故把人给撞伤了。目前,这起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今年6月28日,市区五马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10岁小男孩骑共享单车撞伤了一名3岁小女孩。当时,这起交通事故创下了我市双方当事人年龄之和最小的交通事故纪录。

  ■@新闻+

  发生事故谁担责

  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路,引发事故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温州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项建挺律师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提醒家长,不要让未满12 周岁小孩子骑自行车上路。否则,不仅小孩子有自身受伤的风险,也可能造成他人伤害或者其他财产损失,导致需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等侵权责任。

标签: 单车;自行车;共享;骑车;家长;民警;外甥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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