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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出台城中村改造“史上最严”考核办法
2017年10月09日 08:32:59 来源: 温州日报 陈蜜 陈晖

  推进城中村改造将不再只是所在镇街的职责,相关配合单位也要一并“担责”。近日,记者从乐清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城中村改造重点区块专项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责任单位与配合单位均被列入考核。“捆绑式”的考核机制,其目的就是调动多方力量,协同作战,打赢城中村改造这场硬仗。

  近年来,乐清将城中村改造作为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的突破口,以及城市转型、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的着力点和提升城市功能、打造“四个城市”的“新路子”,在全市上下掀起城中村改造的热潮。去年,借“大拆大整”城中村专项行动东风,该市累计完成重点区域、城中村改造签约5053户、拆除4224户,打通东山路、五环路、银溪路、晨曦路等城市主干道,完成了西门村通井街改造项目等。今年,该市计划完成城区重点改造范围内的整村(区块)签约拆除3964户的任务。

  为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步伐,形成工作合力,《办法》明确了被考核对象、配合单位的考核内容及赋分办法。责任单位为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配合单位指与城中村改造工作相关的单位。包括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乐成街道考核得85分以下的,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单位;城东街道、城南街道考核得80分以下的,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单位。配合单位工作成效显著的,视情给予年度考绩加1-2分;工作不力的,视情给予年度考绩减1-2分。派出干部表现突出且被评为优秀的,给予派出单位年度考绩加1-2分;派出干部未能完成攻坚任务或因工作推进不力、表现不佳等被退回原单位、干部职工中有不配合工作等情况的,给予派出(所在)单位年度考绩减1-2分,严重影响全市工作进度的,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单位。

  据了解,该考核结果还将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造成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该市纪委(监委)将予以严肃问责。

标签: 温州;城中村改造;配合;考核;合格单位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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