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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老板恶意欠薪进班房 一批工人领到工资安心过年
2018年02月09日 09:03:08 来源: 温州网 张银燕

  

  温州网讯  法官,可以通融几天吗?我一定会想办法的。”

  “法官,你们一立案,我就主动把钱还了。”

  ……

  昨天,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这些案件中,既有法院对欠薪主体予以严厉打击的,也有不乏人性司法、充满温情的。记者一路随行,记下了法官执行的几组镜头。

  -镜头一

  时间:昨天上午

  企业老板拖欠工资

  被司法拘留

  湖南人阿唐曾是温州某线路建设公司的电缆铺设工人,2005年,在上班过程中,阿唐在铺设线路的时候,受了工伤失去双手,构成3级伤残。这起事故发生后至2017年,阿唐经历了曲折的诉讼过程,最终法院判决企业赔偿阿唐34万余元伤残补助金和赔偿金。

  跟阿唐有着类似遭遇的,还有四川人小贺,小贺和3名同事曾在温州某鞋业公司上班,截至到2017年,公司还欠着4个人10万余元的工资款。

  临近春节,阿唐和小贺等人来到鹿城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昨天上午,鹿城法院约谈了两家企业负责人何某和刘某,督促他们履行义务,但是他们均表示将进一步筹钱。面对34万余元的伤残补助赔偿款,何某说,自己经济困难,希望法官通融几天。然而到昨天下午,何某和刘某都没有实际的付款行为,最后法院决定对他们进行司法拘留15天。

  -镜头二

  时间:昨天下午

  企业老板迫于压力

  已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昨天下午2点20分,记者跟随执行法官来到位于市区车站大道的某教育科技公司,根据资料显示,该公司负责人还欠前员工小珍3.25万元的工资款。

  2015年4月,来自福建的小珍应聘到该公司工作,担任课程顾问,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17年1月17日,公司向小珍发出一份书面辞退通知,以小珍“请假未批准自行请假多次、擅自离岗、业绩3个月不达标、接私单、态度不端正、不听从领导安排”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小珍说,自己工作期间,公司从来没有安排年休假,也没有按照法律支付年假工资。她被公司辞退前,公司尚未支付她2016年1至12月合计8.9万余元的工资。

  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仲裁裁决,该公司需要一次性支付小珍赔偿金、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补偿合计约3.25万元。

  由于该公司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今年1月底,小珍向鹿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昨天,执行法官到达该公司现场时,负责人一脸慌张地说,在接到法院立案电话后,第一时间就把钱打给员工了。“迫于司法威慑力,不还都不行了。”该负责人说。

  -法官提醒

  即便欠薪主体是公司

  主要负责人也“逃不了”

  鹿城法院执行局实施二组负责人邱天翔法官介绍,很多人以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就可以规避执行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的,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因此,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等应当如实报告单位财产情况,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如果用人单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量刑。

  2017年12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鹿城法院共结案123件,执行到位金额约393.0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4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17.5万元。

标签: 法官;温州;执行;法院;工资;企业老板;司法拘留;民生案件;人民...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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