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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读者质疑市救生协会的培训资质及收费过高
2018年05月22日 10:02:08 来源: 温州网 记者 陈培培

  近日,有读者反映,天热了,又到了游泳旺季,然而现在持证的游泳救生员人数太少,很多小区游泳池难以招聘到持证救生员。该读者质疑温州市救生协会是否有资质开展救生员年审、培训及注册等工作,并且认为其收费过高。日前,记者就读者提出的问题,向相关部门作了了解。

  就读者的问题,温州市救生协会常务副主席刘新生向记者提供了省体育局就开展救生员培训的通知,其中注明温州市救生协会具有救生员培训资格。他说,游泳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救生员需要接受培训,持证上岗,且根据省体育局相关要求,各地有成立救生协会的,则由当地救生协会组织开展该项工作。国家体育总局已授牌温州市救生协会为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基地。因此,他们是有资质开展救生员年审、培训及注册等工作。

  就该读者反映收费过高的问题。刘新生表示,温州市救生员年审、培训及注册是根据《浙江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等规定,并结合温州市实际情况进行收费的。收费标准是,初级救生员培训费750元(含救生员服装费、中国救生协会注册费、培训资料费等),另代收省职业技能鉴定费215元,总计培训费965元。他说,这样的收费标准是在合理范围内。他还向记者出示了杭州救生协会、台州救生协会、宁波救生协会等公布的收费标准,总计培训费都高于温州。

  温州市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游泳属于高危项目,按照相关规定,面积在250㎡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备2个救生观测台,面积在250㎡以上的,每增加250㎡增加1个救生观测台。而一个救生观测台就意味着至少要有一名救生员。根据《游泳救生员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获得救生员资格证书的人员要进行年审注册管理。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对于经营性游泳场所,营业前要到当地的体育部门进行前置审批,体育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就会对其救生员配置情况进行审查,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也会对其进行监管,发现存在配置不到位的,会责令其进行整改。另外,市民若有发现游泳场所的救生员配置不到位,可向当地体育部门投诉。

  

标签: 救生员;救生协会;体育部门;资质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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