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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怀瑾巨额著作权益之争二审有果:归南家所有
2018年09月29日 09:15:18 来源: 温州都市报 记者 叶锋 通讯员 林宏伟

  昨天,著名文化学者、国学大家南怀瑾先生的家属和台湾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怀瑾巨额著作权益之争有果。当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再次认定南怀瑾著作权并无赠与他人,归南家所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台湾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供的南怀瑾先生签署于2003年2月27日的“捐赠书”真实性尚难以确认,且南怀瑾先生的实际行为与当事公司主张的南怀瑾已将其著作权赠与公司不相符,目前亦无其他证据表明南怀瑾已将其著作权赠与当事公司,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未认定南怀瑾已将其著作财产权赠与当事公司,并无不妥,当事公司及复旦出版社上诉要求上海高院二审改判的意见,法院难以支持。

  名人离世后留下巨额财产引发的官司纠纷并不少见,南怀瑾辞世后也留下巨额财产,引发一连串官司。不同的是,大多数名人遗产官司发生于直系亲属之间,南怀瑾的遗产之争发生在南怀瑾子女和追随者李传洪一家之间:南家子女希望合法继承南怀瑾的遗产,然后捐献成立怀师基金会传承先父事业、弘扬中华文化;李氏家族则称,南怀瑾已将其创办的实业之股权转移给李素美之女、李传洪的外甥女郭姮妟,属于己有。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巨额著作权益之争。

标签: 南怀瑾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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