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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因这些原因不发货 消费者能索赔吗?
2018年11月04日 09:25:56 来源: 温州网 记者 陈培培 漫画 文刀

  温州网讯 今年“双十一”快要来了,你是否已在“备战”?

  本期《读者律师麻辣问答》,我们请来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的陈颖律师解答5个关于网络购物的问题,也许能让您在遇到类似麻烦时得到一点帮助。

  消费者认为商品存在问题

  商家否认并不予退款该咋办

  市民王小姐咨询:我在网上买了一件398元的衣服,收到衣服试穿后觉得该件衣服有异味,怀疑这件衣服有质量问题,想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但商家坚持称衣服有合格证明,质量没有问题,认为我口说无凭,必须要有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网购商品,除法定的几种不得予以退货的商品外,王小姐有权在收到商品七日内要求退货。

  如果王小姐在七日后才发现衣服有异味、怀疑有质量问题,则王小姐首先可以查看衣服上的挂牌、水洗标等标注衣服的材质情况,结合网络页面上该衣服的商品详情页对商品的性能、材质等信息表述,看两者是否存在出入;其次王小姐可以自行将该衣服送交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将商品不合格或与详情页上注明情况不符的检测报告提交至网络购物平台或者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王小姐还可通过保存网页上的订单信息、商品详情单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根据平台提供的商家具体信息,向人民法院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王小姐在购买衣服前,商家在网页上或者其客服在接受王小姐咨询时宣称衣服系某种材质,而王小姐正是基于此而决定购买该衣服的,则商家的行为将涉嫌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商家的欺诈行为不仅应当给予王小姐退货退款,还应当比照衣服价款的三倍对王小姐进行赔偿。

  卖家手误搞错价格不发货

  消费者能要求赔偿吗

  市民姜先生咨询:我在网上花十几元买了一套汽车坐垫后,商家一直不发货。询问商家原因,商家竟称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原价两三百元的物品手误设置成了十几元,所以才不发货,并建议我申请退款。我觉得商家这是在欺诈消费者,能要求赔偿吗?

  律师解答:遇到该种情况,姜先生可以在与商家协商一致、由商家赔偿一定金额的情况下申请退款;如协商不成,姜先生也可以以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商家拒不发货的行为构成违约为由向购物平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收货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继续履行发货义务或是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另外,司法实践中对于欺诈的认定,依照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即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此,商家的行为尚无法认定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欺诈,姜先生不能主张三倍赔偿。

  收到货后发现商品降价了

  消费者能要求返还差价吗

  市民龚先生咨询:我在网上购买了一台净水器,但是到货后,我发现商家调整了该商品的价格,降价幅度达到500元。我与商家协商退回商品的差价,但是商家不同意。因为刚刚到货,所以我又要求发起无理由退货,但是商家也一直没有同意。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龚先生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对此商家不得推诿。

  其次,商家有根据市场价格、消费者关注度等诸多因素调整价格的自由,当然商家的定价自由仍应遵守法律的边界,既严禁恶意竞争,又必须明码标价,并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商家如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在龚先生购买商品时也无价格承诺,则并没有义务向龚先生补偿差价。

  第三,部分电商平台在平台规则中推出了类似“价格保护”的服务。如消费者购买平台商品后规定期限内价格发生变化,可以依照平台规则申请价格保护,要求返还差额款项。

  因此,如果商家一直没有同意龚先生的退货申请,平台规则中又无“价格保护”服务,龚先生则可就商家拒绝无理由退货退款的行为向平台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家出现“超卖”情况

  消费者能要求赔偿吗

  市民李女士咨询:因为看到某网店的优惠活动宣传内容,我下单购买了一条被子,但下单后该网店迟迟没有发货。后来,我询问该网店客服人员,客服人员称是因为错误估计了库存数量,导致了“超卖”情况,让我申请退款。请问这种情况,我能要求赔偿吗?

  律师解答:从法律意义上说,李女士下单拍下该商品并付款后,双方的买卖合同已成立。如商家在发布商品销售信息时未列明并提示注意商品限售件数或购买时限等合同生效条款,商家就应当履行交货义务。现商家以缺货为由拒绝发货,就构成了违约,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向李女士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是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因此,在消费者遭遇“超卖”时,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提出不同的主张,即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交付商品。

  海淘不能退换货是否合理

  市民陈先生咨询:现在打开网购页面,许多商品都已经开始预付定金了,支付尾款后如反悔可以选择“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但是,我在咨询过程中,一家预售海外女性卫生用品的网店提醒我,因为该店的女性卫生用品属于跨境运输商品,除非质量问题,否则该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我想问,这合理吗?

  律师解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定除外情况包括:消费者定作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以及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除上述法定除外情形外,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商品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碰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可依法向平台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标签: 商家;退款;退换货;市场监管部门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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