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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以产权置换做活“红色保护” 4处革命旧址收归村集体所有
2018年11月11日 11:28:33 来源: 温州网 记者 郭乐燕 报道组 张春月

  温州网讯“老房子已经多年不住了,通过产权置换老屋还能换新房。”不久前,泰顺县泗溪镇前坪仔村村民林祖江和19户村民共同签订了产权置换协议,将被异地安置在无区域生态搬迁平台。中共浙闽边中心县委成立旧址、刘英字迹房等两处革命胜迹15间房屋的产权收归村集体所有后,已投入40余万元进行修缮。这是泰顺以产权置换做活“红色保护”文章的一次生动实践。

  作为浙南革命老区,泰顺境内现存有洲岭岭上湾革命纪念馆、前坪仔村的浙闽边中心县委成立旧址等革命旧址,其中列入省级保护的就有21处。据该县党史研究室副主任陶汉心介绍,由于相当一部分革命旧址属于木质结构老屋,产权归个人所有,且属多家农户共同所有,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严重。

  去年以来,结合生态搬迁政策,泰顺创新以产权置换方式,做活“红色保护”文章。通过经济补偿、异地迁建、调换住房等3种产权置换方式,将革命旧址房屋产权收归村集体所有,目前已将4处革命旧址产权收归村集体所有,并启动抢救性保护,着力打造红色旅游目的地。

  位于罗阳镇上庄村的岭上湾党支部成立旧址是一座五间2层楼木结构民居。1934年3月,中共福寿县委第一区委在此建立了泰顺首个党支部——岭上湾党支部。刘英、叶飞、范式人等老一辈革命家常到这一带领导革命活动,开辟浙南革命根据地。上庄村党支部书记陈善生介绍,今年初,村“两委”在县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编制上庄村红色旅游开发整体规划,结合生态搬迁优惠政策,安排旧址所在地5户村民搬迁至“阳光家园住宅小区”居住,将革命旧址及附属山园的产权收归村集体所有。

 

标签: 产权;置换;革命旧址;异地;搬迁;区域生态;泰顺县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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