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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文定公祠”为何翻修成街头民宅? 文保姓“私”谁来养护
2019年07月04日 08:34:35 来源: 温州网 记者 叶雄伟

如今的外墙

原先的外墙

  在温州市区金锁匙巷23号,坐落着历史建筑叶文定公祠,它是为纪念南宋著名思想家、永嘉学派集大成者叶适而建。可近日有市民来电称,他去探访古祠时,发现它被翻修得面目全非,成为了普通的街头民宅,连刻着“温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都被刷白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户主自行翻修古祠

  记者来到金锁匙巷,来回三趟才在居民的帮助下找到“叶文定公祠”。从外观来看,这座白墙黑瓦的低矮建筑,与周边的民房区别不大,看不到任何历史建筑的标志和特征。

  屋内住着80多岁的叶阿公和他的子孙。他说,自己是叶适的后人,翻新房子的就是他。

  “这房子建了坏、坏了建,很早就不适合住人了。没翻修之前,屋里到处漏水,还有墙体开裂,我们想自己修一下,可文物和住建部门没批。”叶阿公的妻子陈阿婆说,屋子在2000年被认定为温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无论是修缮还是重建,都要几个部门审批,“屋子的产权虽是我们的,但有规定,私人不能擅自修,我们就这么住了十几年”。

  叶阿公与陈阿婆说,他们这十几年来不断地找多家单位反映情况,可问题一直没解决,房子多年前还被鉴定为危房,他们想拆建也得不到政策支持。直到2018年,屋檐塌下的部分正好擦碰到家中孙辈,心疼不已的两人下决心翻修祖宅。

  陈阿婆说,他们自己请人花了10来万元翻修房子,粉刷了外墙,新建了内墙和柱子,做了一番大改造。

  “文保单位”已被撤销

  记者随后查阅了温州市文广新局的相关文件,了解到,叶文定公祠初始位于松台山麓,清康熙九年(1670年)迁建至金锁匙巷23号。后几经重修重建,又在解放初期被毁,现仅遗存一进局部木结构(原两进三间),属私人产权,2000年公布为第四批市级文保单位。

  文件显示,2016年全市“大拆大整”以来,该局对全市的文保单位进行了全面的危房排查,自从叶文定公祠被鉴定为D级危房后,市文广新局就按规定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腾空维修工程建设方案与整体维修初步方案”,并上报市政府要求实施落架大修,消除安全隐患。但这些举措受到户主强烈抵触。

  市文广新局多次接到叶阿公的诉求:一是将叶文定公祠进行产权置换,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二是撤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由自己筹资拆建。

  “为妥善解决叶文定公祠的保护问题与住户实际生活困难长期无法妥善解决的矛盾”,市文广新局申报请示:“调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叶文定公祠保护对象,即将瓯江南岸规划建设的‘叶适纪念馆’增挂‘叶文定公祠’牌子,文物保护单位名称不变,而金锁钥巷23号不再作为文物保护对象,由户主按相关要求自行处置。”

  该相关请示在去年得到上级的批准。

  文保单位修缮之困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从之前记者采访关注的市级文保单位“厉宅”到康乐坊等历史文化街区,再到如今的叶文定公祠原址。复杂严格的审批流程和难以承受的维修费用,让不少户主对修缮自家的文保单位“望而却步”。

  鹿城区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超表示,文保单位属于历史建筑,不能按照一般的房屋修理,那样容易造成破坏,如果要修,需要经过特批。他解释,正常流程是,辖区街道上报区级文广新局,区级文广新局再向市级文广新局报告(如果是省级或国家级文保单位,还要继续上报),等这套流程批完后,他们要根据批复的方案来确定,到底是修缮还是拆。

  市文物保护考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6月2日起施行的《温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危房鉴定、维修须由相关住户和业主自行提出申请并进行。为保护文物原貌,房屋修缮方案必须经过文保部门的层层批准,同时住户还必须选择由文保单位指定的几家有资质的建筑企业进行整修操作。

  此外,由于文物建筑修葺在施工、用料方面的要求很高,因此其维修费用要远高于普通房屋。虽然文保部门在经费上有一定的补助,但比例较低。

  他还透露,温州市本级文保单位修缮费用约为1000万元,800多处文保单位平均每处仅分得一万多元。

  “具体的法规条款和现有情况来讲有一些脱节,我想有关部门是否能根据现有的一个工作情况,对原有的法规进行调整。能够根据现在的情况,把新的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对策,贯彻融入新的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文物管理办法》)去。”市文物保护考古所相关负责人建议道。

  记者手记

  “文保单位”姓“私”谁来养护?

  建筑是凝固的艺术。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温州,有着很多形态各异的优秀建筑,其中有800多处被列为“文保单位”,这些都成了每位温州人回忆过去的“标志性”建筑,同时也凸显了温州独有的文化底蕴。

  在这些“文保单位”中,有不少是私人产权。年久失修是这些“文保单位”的“通病”,一旦进入“病危”,往往就会面临修缮困难,如何保护好这些姓“私”的“文保单位”,有关部门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出“两全其美”的办法。

  但无论何种举措,其背后都需要建立一套修缮工程资金补助机制,将文物保护修缮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明确按照文物受损程度、风险等级情况等调配资源,充分调动各个管理主体的积极性,解决威胁文物本体安全的因素,将文物这一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保存好、传承好。


标签: 文保单位;翻修;历史建筑;修缮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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