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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慢性病门诊保障范围增至14种 报销比例提高到60%
2019年07月31日 08:47:49 来源: 温州网 记者 胡晚露

  昨天,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新政从7月1日起实施,2019年温州市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65元,报销起付标准降至2.35万元,最高限额提至起付标准15倍。新政将覆盖温州市780多万参保人。

  在大病保险待遇享受方面,新政将大病保险起付线从现行3.26万元下调为2.35万元,封顶线从32.6万元提高到起付线的15倍即35.25万元,报销比例统一为60%。也就是说,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因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后,在起付线2.35万元以上至起付标准35.25万元以下的合规医疗费用,将由大病保险基金予以报销,报销支付为60%。

  与此同时,对慢性病种也进行调整,从过去12种调整为14种,新增了高脂血症和癫痫2个病种,并且城乡居民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60%。

  这14种慢性病,分别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高脂血症、癫痫。

  温州市还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在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比例,患有上述14种慢性病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即从现行50%提高到60%,其中肺结核基层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进一步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


标签: 大病;新政;慢性病;报销比例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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