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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捐款请到“官方认证”平台 个人朋友圈求助信息不受监管
杭州首部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意见出台
2018年01月18日 11:10:05 来源: 杭州网—每日商报 通讯员 胡景行 记者 孙寅乔

  杭州第一部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意见出台了,这是《慈善法》正式实施以来杭州的“首秀”。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到2020年,杭州将全面建成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相衔接的慈善事业发展体系,形成体制机制健全的现代慈善事业格局。

  目前杭州正在引导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市本级已登记成立慈善组织19家,其中基金会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到2018年底前,各级慈善总会、基金会将完成认定工作。

  13家网络募捐平台“持证上岗”

  互联网产业是杭州的特色和优势,这次意见指出,杭州将借力互联网发展,不断创新慈善活动载体。市民政局福慈处工作人员说:“之前《慈善法》出台时,就对互联网募捐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在由民政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

  首批13家互联网募捐平台,获得国家民政部的“官方认证”。他们分别是腾讯公益网络募捐平台、淘宝公益、蚂蚁金服公益平台、新浪微公益、中国慈善信息平台等。

  对于这些“持证上岗”的网络募捐平台,《慈善法》对其职责义务也做出了相关规定。比如在慈善法第27条中,就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行验证。

  如果慈善组织在未经指定的平台上发布公开募捐信息,民政部门将对慈善组织依法予以处理。

  如何监督和管理这13家平台?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安宁此前对媒体说,目前正在建立平台定期报告制度和退出机制,同时依法受理社会举报,并严格查处。推进行业的自律,鼓励这些平台共同研究、制定并推动实施基本的技术标准、基本的服务规范,以便为慈善组织提供更加公平和优质的服务。此外,平台的监督还是需要靠社会来监督。

  因此,在民政部门的统一监管下,人们通过网络募捐平台捐款将更加规范化、透明化,网民从此捐上“放心钱”。

  慈善法规定,互联网募捐的主体应当是慈善组织。个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为自己或者朋友等特定对象发布求助信息,但这不属于慈善募捐。所以说,个人通过朋友圈募集到的捐款是没有组织监管的。

  要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慈善项目和品牌

  除了发展“互联网+慈善”,意见还说,今后将慈善活动以项目活动的形式呈现,从而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慈善项目和品牌。此外,要将款物募集方和使用方分离开来,支持在募集方面有优势的慈善组织,将募得款物资助有服务专长的慈善组织,从而提高效益。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以及慈善组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大型慈善组织,加快培养专业人才。同时,将合理确定慈善行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增强从业吸引力。还要探索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将慈善失信和违法行为纳入“信用杭州”平台。

标签: 持证上岗;网络;慈善组织;慈善法;杭州;互联网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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