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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官司里面的假名堂 杭州中院发布这十大典型案例
2018年04月12日 16:35:5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吴勇 通讯员 王方玲 骆萍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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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浙江在线4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勇 通讯员 王方玲 骆萍英)4月12日,杭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杭州两级法院民间借贷纠纷中不诚信诉讼行为十大典型案例。据介绍,2015年至2017年间,杭州两级法院一、二审民商事诉讼案件共处理不诚信诉讼行为97件,其中民间借贷类案件78件,涉及大额资金往来的案件52件,最终因涉嫌不诚信诉讼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有42件。

  虚假债权起诉、伪造毁灭证据,不如实陈述事实、恶意串通作伪证……此类案件法律关系简单、裁判规则清晰,但部分当事人却采用不诚信诉讼行为,试图混淆事实,意欲借由法院的判决谋取不当利益,由此增加了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难度,也成为人民法院打击不诚信诉讼行为的重点领域。

  杭州中院民二庭庭长余晟说,民间借贷的发生基于复杂多样的社会基础关系,有的基于亲情友情、有的基于合作关系,以前多表现为一种互通有无的互助,但现在有的已演变成一种追逐高利的职业。用来约束借贷双方的主要是简单的欠条、借据,很少签订条款齐全的书面合同。不少民间借贷案件客观事实复杂但当事人提供证据都较为薄弱。具体表现为:一是借据(借条或欠条)不规范。出借人姓名空白,利率隐匿,借期不明,没有落款时间。二是结算、还款凭据混乱。有的反复出具借条,有的还款后不将借据收回,有的现金出借不拿收据。三是资金走向迷惑性大。循环走账、到账返还、预扣利息、现金和转账混合交付。因此,在出现矛盾纠纷诉至法院时,薄弱的证据导致事实难以认定。更为重要的是,薄弱单一的证据极易被伪造或恶意使用导致出现虚假诉讼。

  据悉,人民法院对于不诚信民事诉讼行为的处罚力度已由原来的“以不支持诉讼请求为主”,强化为“以法院依法惩处为主,移交刑事处理为辅”,以更积极主动的姿态对不诚信行为进行依法打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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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杭州中院;诚信;案列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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