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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将“省(市)试点企业”作为招标准入条件或加分条件
浙江省“工程总承包”吹响集结号
2018年08月03日 06:44:2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秦正长 通讯员 李锋 陈和建

  浙江在线8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秦正长 通讯员 李锋 陈和建)

  建筑大省的风口

  工程总承包,为我省从建筑大省走向建筑强省,找到了一个突破口。

  记者从省建筑业管理局获悉,2014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我省为全国首个工程总承包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地陆续推出建筑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250个,工程总造价442.3亿元,其中省级49个试点项目中,政府投资项目有36个(占总数的73.5%),合同金额78.3亿元(占总数的59.1%),成效斐然。

  目前我省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结束,接下来深化创新,在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时,不得将“省(市)试点企业”作为准入条件或加分条件。这意味着我省“工程总承包”吹响集结号。

  独特优势

  通过试点实践,工程总承包模式独特优势逐步显现。

  首先,提高了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工程总承包提高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可以有效控制建设投资、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一是“省钱”:目前全省已完工的56个工程总承包项目,没有一个项目出现投资超概现象;二是“省时”: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建设进度普遍加快;三是“保质”:省内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普遍较高;四是“规范”: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管理线条清晰,责任明确,有效杜绝了以往规避招标、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五是“创新”:工程总承包改革了项目管理和运作方式,促进了BIM技术从设计、施工到项目运行的全过程应用,提高了工程建设的科技水平。

  其次,促进了企业的转型发展。工程总承包助推了设计、施工企业的转型升级,促进了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有机融合,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的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不断提升,我省逐渐形成了一批具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服务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这些企业不仅具有较强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能力,而且具有很强的项目管理能力和一定的融资能力,拥有一批能够胜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企业的发展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第三,推动了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工程总承包的推行加快了企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我省企业利用全国第一个工程总承包试点省份的有利时机,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进力度,企业“走出去”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与国际项目管理接轨能力不断提高。试点期间,我省试点企业共承接省外工程总承包项目71个;中国联合工程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东阳三建、浙江城建建设集团等企业通过国际招标承接了21个境外工程总承包项目。

  隐性问题

  不过,四年试点也暴露了一些工程总承包亟待解决的问题。

  思想认识还不统一。工程总承包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涉及工程各方主体思维模式和利益格局的改变。目前,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认识还不统一,有的部门害怕承担监管风险,不敢试、不敢闯,存在扯皮推诿现象,没有形成工作合力,还没有形成政府项目带头实行工程总承包的良好氛围;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企业对工程总承包相关政策、具体要求不甚了解,对推行工程总承包的紧迫性认识不足。

  设计施工融合度不够。设计和施工“两张皮”现象依旧存在,设计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却没有组建真正意义上的一个项目部,部分企业设计龙头作用发挥不够,设计对现场施工的指导作用没有充分显现,设计与施工、设计与采购、采购与施工之间没有实现真正的深度融合。

  企业总承包能力不强。不少企业在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培育、资金保障等方面与实施工程总承包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思想认识不到位,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不足,缺乏适应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管理机制和综合性人才,工程总承包服务管理能力亟待提高。

  相关制度规则缺失。目前,国家层面工程总承包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专门制度尚在研究制订过程中,对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监管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

  试点只是起点

  沿着这条创新之路,我省建筑业深化改革路径,已然清晰:

  深化认识、推动项目落地。推行工程总承包是工程建设领域的重大改革,是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更是推进我省从建筑大省走向建筑强省、成为“中国建造”标杆省份的必由之路。按照我省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结束,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推动工程总承包项目落地。政府投资项目要率先实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要全面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深化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各地要进一步深化工程总承包制度改革,充分赋予业主选择权,引导业主根据自身需要和工程项目特点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的前提下,优先采用邀请招标的形式择优选择工程总承包商;对已经实施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跟踪调研和总结,继续着力完善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对现行工程项目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的编制规则进行改革,明确工程总承包的合同价形式和工程决算价确认原则等。

  深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依法依规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招投标、工程分包、现场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实施监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时,不得将“省(市)试点企业”作为准入条件或加分条件,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超出招标项目规模的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肢解发包设计或施工业务。要完善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许可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依法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证;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其它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

  深化服务、提升综合能力。各地要进一步推动行业转型,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和提升设计施工融合能力,培育工程设计企业的项目管理能力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设计能力,促进工程设计与施工深度融合,在工程总承包项目实践中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和提升设计施工综合服务能力。

  深化宣传、加强典型引领。各地要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工程总承包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积极推广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成功经验,扩大工程总承包工作的影响力和影响面;继续扶持一批设计施工综合能力强、资信高、具有项目管理经验以及具有从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安装能力的企业在工程总承包方面做大做强。

  连月来,本报追踪时代热点,不断聚焦工程总承包,开辟《大美工匠》专版,系列报道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省建工集团、千城建筑集团、省直同人集团等一批我省工程总承包的领跑者,引起社会与行业的强烈共鸣与高度关注。时代呼唤英雄,本报将在全省继续寻找工程总承包大潮中的“大美工匠”,为社会立标杆,为行业树先锋。欢迎读者推荐,也欢迎企业自荐。本报将结合调查与主管部门的意见,专题报道。

标签: 承包;承包项目;设计;施工;工程建设;独特优势;招标;承包企业;...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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