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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吗
《暗箱》诉《人民的名义》著作权侵权案昨开庭
2018年12月28日 06:45:57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肖菁

原告代理人为庭审制作的小说结构设置对比图。

  浙江在线12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肖菁)下了一夜的雨,昨天上海空气清冽,上海浦东法院开庭审理《暗箱》诉《人民的名义》著作权侵权一案。

  去年11月,浦东法院受理此案时,钱江晚报曾有报道:《暗箱》作者刘三田起诉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编剧、著名作家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八被告侵犯其著作权,要求小说《人民的名义》全面下架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800万元。

  《人民的名义》是2017年家喻户晓的反腐电视剧,作者是著名作家周梅森。

  《暗箱》此前并非畅销书,作者刘三田,笔名南嫫,曾担任中央电视台“时空连线”、“东方之子”等新闻评论类节目策划,中国新闻社《视点》杂志执行主编。几年前,离开央视,潜心写作。《暗箱》是她2011年出版的长篇小说。

  下午2点,浦东法院第一法庭,庭审正式开始。原告席上坐着刘三田和她的两位代理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有西和王慧星。

  被告除了周梅森,还有6家影视出品公司和当时独家买断该剧播放权的湖南广播电视台。周梅森本人没有来,八被告共同委托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金杰等两位律师出庭应诉。

  刘三田说,小说《暗箱》取材于她在央视时积累的第一手素材。小说中的一石厂,以某国营厂发生的真实故事为原型,该厂与某集团公司在兼并与反兼并过程中,发生了激烈的护厂战斗。

  这一事件折射的社会矛盾促使刘三田动笔写《暗箱》,从2004年动笔到2009年才完成。2010年,《暗箱》在“天涯”连载,因点击率高,被“天涯”作为推荐文章。2011年1月,《暗箱》出版,首印2万册。刘三田说,当她去年看到热播剧《人民的名义》后大吃一惊。

  因为此前庭前会议双方已充分交换证据,法庭昨天直接总结争议焦点:是否侵权;是否侵犯其著作权,改编权,署名权等;如果侵权成立,原告主张的赔偿等要求是否成立。

  庭审进入两书内容的实质性比对阶段。双方就小说结构、情节推进、人物设置,甚至小说中包含的暗扣(一些特别的设计)。

  《暗箱》围绕老国企“一石厂”改制暴露官商勾结、官场腐败。一石厂两易其主。第一次,经政府组织改制,到了小老板吴胜利手中。吴胜利伙同市长崔长青的儿子,倒卖厂里的化工原料,掏空老厂,发不出工资。在此情况下,一石厂第二次易主,被卖给了川汇集团。因为地皮升值,川汇打算拆迁厂区,开发土地,工人护厂抵抗。川汇的背后,是省长刘云波。川汇的女老板李玉庭和刘云波是亲家。刘云波通过省政府发文件的方式,把一石厂从吴胜利手中转给了川汇集团,看似合法,实为强取豪夺。新来的省委书记陈思成暗暗掌控了一切,不露痕迹地敲打刘云波。再往上一级,有一位老首长,通过电话对刘云波进行指导。

  而《人民的名义》的故事情节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据此,被告方说,他们是以检察官查办案为主线,反腐贯穿作品全程,而《暗箱》写的是国企改制,以省长和女记者的情人关系为线索,所以两书结构完全不同。

  原告代理人为此次庭审制作了不少比对表,在庭上一一展示(如上图)。

  原告代理人说,剥离掉检察院查案这一块其他故事就很像了。其实反腐就像硬币的两面,有反有腐,“我诉的就是你拿走了我方小说的全部作为你表达腐败的这一块,原告作品(腐败故事)+被告独创(侦查行为)=被告作品(反腐故事),因此我主要诉的就是改编权。”

  庭审持续到下午5点半,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标签: 庭审;暗箱;人民的名义;小说结构;抄袭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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