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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实行
小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可异地分科目考试
2019年05月23日 08:46:02 来源: 杭州日报 记者 谢珂

  近日,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并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行。其中,小型汽车全国“一证通考”、允许异地分科目考试等举措引人关注。

  为适应人员大流动、交通大发展的新形势,公安部进一步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推行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1、C2、C5),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自主考试领证。

  新政实施后,小型汽车驾驶证所有业务实现全国“一证通办”,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既可以新申请考领驾驶证,也可以补领、换领、审验驾驶证,无需返回户籍地,无需提交居住、暂住等各类证明。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内地任一地市直接申请考领、补领、换领和审验驾驶证,无需提交其他凭证。

  此外,现在不少人在报名申领驾驶证,参加部分科目考试后,由于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去居住,导致后续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无奈之下,大家只能将原有考试成绩作废,在现居住地重新申请、重新考试,或者专程返回原考试地继续考试,多次往返奔波,十分不便。

  针对这一实际问题,公安部在推进考试成绩全国联网基础上,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1、C2、C5)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到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可以直接到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最多可变更一次)。

  除了这两项措施外,此次10项新改革还包括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等。

标签: 小型汽车;考试;驾驶证;科目;异地;交管;申领;公安部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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