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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施策破解部门职责交叉问题
2019年12月04日 05:30:37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林雅莲 编辑:江于夫

  在“调研解难题、深化‘三服务’”活动中,我根据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信访渠道反映较为集中的职能部门职责错位、缺位问题进行了调研,实地走访了招宝山街道西门菜场、蛟川街道金丰阳光小区、庄市街道菜场路以及骆驼街道海尚广场、汶骆路等5个问题多发区域。调研发现,基层群众对市容环境、小区管理、房地产、教育培训等方面反映的问题比较多,其涉及的主体主要是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建设交通、规划、教育等部门。这些部门在投诉件流转处理过程中,常以职责交叉、无管理职责、无执法权限等理由进行推诿,导致投诉问题不能顺利交办,即使部门勉强接件,问题也得不到彻底解决,成为群众屡屡反映的“顽疾”。职能部门之间“东周欲种禾,西周不放水”的现象不断出现,不仅降低了政府服务管理效率,也直接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

  为此,我召集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题研究,深度剖析群众反映强烈的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房屋售后质量、房屋虚假销售、侵占公共楼道、培训机构管理、车库改变用途、油烟扰民等7个问题,对涉及部门职责交叉、管理权与执法权混淆造成的管理重叠、管理盲点等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思考。

  一、坚持人民立场,从思想上解决好宗旨意识弱化的问题。在调研过程中,我发现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弱化,攻坚破难的决心不坚定;主动担当意识不强,部门之间存在回避矛盾现象;在处置协调相关问题时,暴露出个别中层干部中梗阻问题仍然存在。

  比如,餐饮店油烟扰民问题涉及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由于权责边界不清晰,曾出现部门推诿的极端现象:根据原有“有营业执照的归区综合执法局、无营业执照归市场监管局”的惯例,前者接到油烟扰民投诉,查实是无照就转给后者,而后者发现很难处理,而能处理问题的市场监管所竟然补发营业执照后又转给前者处理,造成了一轮循环推诿,使油烟污染这一民生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究其根本原因,是我们的干部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缺乏为民的情怀。

  我们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为民担当意识,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明确职责范围内必须主动履行、敢于担当、勤政务实。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首问责任制,或者由牵头部门通过联合执法方式履行,杜绝违法行为发生,破除管理权责边界不清的难题。

  二、理清部门职权,从机制上解决好“政出多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分析职能部门职责错位、缺位,主要有三个客观原因:一是部分法律条文和政策法规不统一,法律政策界线不明确,对同一事项不同法律法规授予不同部门权限;二是权责边界不清晰,在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方面存在职责交叉、多头管理等问题,设计不合理、不科学,容易导致工作中的推诿扯皮现象;三是权责缺乏弹性,现有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制度设计弹性不充足,难以实现对新生事物的有效管理,导致新矛盾新问题的不断涌现。

  比如,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问题,现行法规明确规定城市建成区内的流动摊贩由区综合执法局执法,而建成区外流动摊贩由谁管理没有明确。同时,现有城市道路、公路、乡村道路分别由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交通局(路政)、镇(街道)负责管理。由于我区全域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原有城乡的界限已不清晰,目前城市建成区、城市道路、公路、乡村道路范围逐渐发生变化,造成部分区域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管理缺位。

  为解决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相互衔接和协调机制的现状,要建立由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研室等部门组成的协调组,牵头理清部门职能权限,明确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解决部门权责方面的交叉点、空白点,加快形成职责边界清晰、层层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

  三、践行“一线工作法”,通过现场办公解决好基层各类矛盾纠纷问题。在调研过程中,我发现部分干部服务意识淡薄,在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时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平时深入基层少,对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不深,解决问题缺乏对策。

  比如,小区管理问题:一是公共通道侵占问题。从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情况来看,在小区楼道内堆放杂物、外移防盗门、堵塞消防通道等侵占现象时有发生,老旧小区有,新建高层住宅也存在。对于违章侵占行为,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依据物业管理、城乡规划等法规都有管理权,进而造成问题该“由谁管”。同时,小区物业管理力量须进一步加强,执法进小区的试点工作须进一步深化。二是小区车棚车库改变用途的问题。目前全区发现有502处,以多层住宅为主,存在供人居住以及开设棋牌室、烟酒百杂店、五金店等现象,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有相应的执法权,镇(街道)有属地管理职责。同时,存在车棚车库“内”与“外”、住人与经营行为由不同部门管理的问题,管理执法权限交叉,问题该“由谁牵头”。

  对此,需要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综合施策,进行系统治理。大力推广部门在基层一线联合办公制度,通过“马路办公、街面办公、企业办公、工地办公、商铺办公”等形式,建立“发现问题—交办问题—处置问题”的快速运转机制,强化“快进快出”的问题处置流程,真正做到现场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

  四、加大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好重审批轻管理的问题。在调研过程中,我发现部分职能部门存在重审批轻管理现象。比如,房屋虚假销售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据统计,2019年1月至9月,区信访局受理的集体访中房地产纠纷类20批567人次,批数占比为31.75%,人数占比为55.64%。根据法律法规,区建设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等部门具有相应管理权限,前3季度,区建设交通局处理房屋销售纠纷171件,占该部门办件总量的近三分之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受理房屋销售纠纷30件,区市场监管局处理房屋销售纠纷16件。

  从建设方案审批到建设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到产品验收、销售、价格确定等涉及多个环节,有多个部门负责审批,缺乏部门间全流程、全链条式监管标准和监管运行体系,必须加快实现重审批向重监管的转变,实现统一高效的全流程监管。

  五、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在倒逼中解决好职能部门职责错位、缺位问题。要解决目前存在的职能部门职责错位、缺位问题,必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以新思维解决新问题。

  牢固树立“跑一次是底线、一次不用跑是常态、跑多次是例外”的理念,深入了解企业、群众和基层反映的痛点、堵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企业、群众和基层的满意度。

  整合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等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实行统一指挥、联合执法,一旦镇(街道)“吹哨”,各相关部门集体“报到”、联合行动,逐步实现执法的“一支队伍、一个平台、一套机制”,从根源上消除部门职能交叉与执法盲点等问题。

  针对群众对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和办事程序不了解、不熟悉的实际问题,实行首问责任制,无论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哪些部门,最后都由首问单位统一答复,避免产生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现象。

  【作者为宁波市镇海区委书记】

标签: 职能部门;市场监管;管理;职责 责任编辑: 黄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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