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期间,浙江省国家安全厅按照国家安全部统一部署,依据《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和《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多名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近年来,随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普及,人民群众国家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通过国家安全机关12339公民举报受理电话和网络平台,主动举报反映情况的明显增多,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积极贡献。此次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中,既有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科研工作者、现役官兵,又有高校学生、社区居民、沿海渔民、务工人员等。他们有的发现可疑人员通过互联网,以利诱、招聘、交友等欺骗手段,勾联策反我境内人员实施间谍窃密行为。有的反映个别背景特殊的境外公司和人员,通过所谓项目合作、代理或旅游观光等名义,搜集我科技、生物等领域情况。有的是出海捕捞作业时,在我领海捞获水下可疑窃密装置。还有的是发现我军事目标周边存在失泄密风险隐患,等等。这些情况和线索为国家安全机关侦办案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持。这些都是广大人民群众以实际行动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的具体体现,是“国家安全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有效实践,是新时代“汇聚人民力量,维护国家安全”的生动写照。
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浙江省国家安全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动员公民举报、制止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国家安全工作领域的生动实践。浙江省国家安全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打击各类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行为,与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共同构筑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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