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浙江省2020年新增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0年08月01日 07:20:01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了《2020年新增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债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新增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标签:
地方政府债务;国债;省人大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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