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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靶向施策推动清廉交通建设
2020年09月28日 05:40:57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戴睿云 通讯员 颜新文 反腐败导刊记者 张东红

  浙江在线9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戴睿云 通讯员 颜新文 反腐败导刊记者 张东红)前不久,在省纪委省监委的指导下,省交通运输厅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打造“交通工程阳光监管平台”。该平台通过完善政策法规、风险分析、核查处理等六大模块,贯穿招投标、设计变更等13个环节,覆盖综合交通全领域、项目建设全周期,实现对重点人、重点事的可监督、可追溯,扎紧廉政风险防控网。

  近年来,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动发力,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深化,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但交通运输行业工程项目繁多、资金流动量大、流程环节复杂,仍是腐败问题易发领域。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省纪委省监委紧盯省交通运输系统廉政风险的薄弱环节,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为清廉交通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今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清廉交通建设进行部署。年初,省纪委省监委专门制定下发《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推进交通行业清廉标杆建设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落实好政治监督“四清单”“两档案”等,实现政治生态建设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闭环管理,强化对交通运输行业的日常监督。

  针对交通运输系统行贿受贿频发的问题,省纪委省监委在对受贿案件进行审理处置时,连同行贿人一并提出处理意见。特别是对巨额行贿、多头多次行贿,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从严打击行贿的高压态势。同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健全完善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制度,对有行贿记录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市场准入、项目招标、信用评价等方面予以限制,问题严重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增加行贿成本。

  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不断探索“四责协同”,着力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推动责任链条向下延伸;建立与省级部门和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定期沟通机制,实现全链条、全过程、全覆盖监督;探索建立与各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定期会商、线索互通等机制,加强对案发情况、后半篇文章、腐败问题新动向的研究分析和成果共享。

  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助指导下,各地纷纷探索建立常态化、精准化风险评估机制。台州市路桥区纪委区监委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完善交通工程管理制度20余项细化措施,明确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举措。缙云县纪委县监委推动当地交通运输系统摸排廉政风险,汇编交通工程建设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表,以可视化图文的形式让交通工程风险点一目了然。

  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绝不姑息。据统计,近3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39起,其中涉及职务犯罪的就有104起。“下一步,我们将以案促改,进一步扎紧工程规划计划、项目审批、资金管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验收评估等各环节的制度笼子。”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说。


标签: 廉政风险;纪委;交通工程;监督;监管平台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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