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预付式消费情况调查显示:预付式消费存在一定风险,七项消费提示可尽量避免遭受损失
浙江在线3月14日(通讯员 李嘉)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先付费购买类似于购物卡(券)、年(月)票等形式的消费卡(券),以后分次享受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行为。近几年,有些商家利用预付式消费的滞后性和不确定性来设计各种陷阱侵害消费者利益。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浙江省消费者协会于2006年2月16日——3月2日期间,以问卷调查和网上调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预付式消费情况调查活动。
调查结果显示:有93.04%的消费者使用过消费卡(券)进行预付式消费,但对其使用的满意度不高,满意的只占15.73%。其中最不满意的主要是美容美发包月(季\年)卡、电信卡、网络消费卡等。有65.03%的消费者认为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发卡时宣传的不一致,有55.48%的消费者经历过买卡(券)时未被事先告知,消费时商家利用使用规则来限制消费的情况;因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与宣传不一致,消费者要求商家退款而遭受拒绝的比例为50.21;有62.35%的消费者遇到过卡(券)到期不能延期使用又不退余额的情况;有34.06%的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商家泄露给他人。面对使用卡(券)的种种不如意,有38.46%的消费者选择“怕麻烦,算了”的态度;有31.11%的消费者选择“和商家协商”,有18.63%的消费者选择找相关部门投诉;有7.39%的消费者选择“找媒体曝光”,而只有4.41%的消费者选择诉讼的途径来解决。对于如何规范消费卡券的管理,有80.67%的消费者建议通过立法加强预付式卡(券)管理。
在商业日渐发达的今天,消费卡(券)已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从浙江省消费者协会收到的相关投诉和本次调查结果来看,预付式消费在给消费者带来实惠和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主要有:1、中止消费退款难;2、信誉质量保证难;3、虚假承诺兑现难;4、企业变更履约难;5、携款逃逸追偿难。
为尽量避免因使用预付式消费卡(券)而遭受损失,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在各类预付式消费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办理消费卡等各类预付款式证券时,最好考察一下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货比三家,尽量选择规模比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企业,千万不可因某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
二、要认真阅读有关会员细则,详细了解自已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要注意其中的限制性规定,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优惠条件所迷惑;
三、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风险过大;
四、注意保留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发生问题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五、对一些金额大的消费卡(美容卡、洗浴卡),消费者要做好备份,即每次消费完毕后让商家签字确认,以防卡内余额缺失。
六、“消费卡到期服务终止,卡内余额不退”为霸王条款,消费卡使用期限届满,卡内如有剩余金额,商家应承担返还义务,随意侵吞卡内余额将构成不当得利。消费者如果遇到经营者以消费卡到期为由既不延长使用期限又不退还卡内余额的情况时,可与经营者进行交涉,交涉不成的,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七、消费者在消费卡使用过程中,一旦遇到商家携款潜逃,涉嫌经济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