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14日公布短信消费调查情况并提醒消费者:加强短信的识别能力和维权意识
浙江在线3月14日最新消息(李嘉)手机短信已成为人们重要的沟通方式。但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大量的垃圾短信也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了负面的影响。下面的短信,相信凡是使用手机的人,都不会感到陌生:“尊敬的用户,您已通过短信订用×××信息服务,每月9元,我们将从您的话费中直接扣除”、“您的朋友给您点了一首歌,请发短信到×××收听”……大量的手机用户曾有过被莫明其妙地扣了短信月租费的经历,有的甚至因为轻信”中奖”等诈骗短信而被骗去大量钱财。因此,近年来,垃圾短信一直是消费者反映较为强烈的投诉热点。
为了解我省手机短信服务情况及消费者对各类手机短信的态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浙江省消费者协会于2006年2月16日至3月2日期间在杭州地区以网络调查和书面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了手机短信服务情况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手机垃圾短信泛滥,95.18%的消费者收到过无用短信,其中有81.57%的消费者收到过类似于商品广告、服务信息或骚扰无聊的垃圾短信;有68.05%的消费者收到过类似于一旦回复就被扣款的不明短信或短信留言;有59.88%的消费者遭遇过未被告知收费标准而被扣费的情况;有83.98%的消费者曾经收到过诈骗短信,其中更有18.24%的消费者因诈骗短信而受骗上当,遭到财产损失;接受调查的消费者中有46.27%消费者认为垃圾短信已经对其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绝大部分的消费者对垃圾短信持讨厌态度。但是面对“中奖”、“消费提示”等诈骗短信违法短信时, 82.94%的消费者采取了不予理会的态度,仅有10.35%的消费者会选择报警,更令人担心的是,至今仍有6.71%的消费者会对这类短信予以回应。
为此,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1.要加强对各类短信的识别能力,对收到的办证、中奖等手机短信,绝不可信,更不可轻易回复。对其它陌生短信、未接来电也要加以鉴别,必要时可以拨打客服电话询问;
2.订制手机短信服务时,要注意信息服务商在确认信息时是否明示收费标准,没有明示的,消费者可向电信等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3.对于所有不需要的短信服务,可以编制短信“00000”或“0000”发送到信息运营商的信息代码予以退订;
4、加强维权意识,遇到被无故扣费的情况,可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收到淫秽、赌博、恐怖内容或教唆犯罪的违法短信,或是不法分子慌称“中奖”、或假冒银行名义等发送的诈骗短信,可立即拨打110报警。
同时浙江省消费者协会也强烈呼吁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尽快严格实行手机入网实名登记制,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短信的打击力度,增加对非法短信经营商的处罚力度;希望通讯服务商加大技术防范措施,利用先进技术对垃圾短信进行技术过滤,多管齐下,有效治理垃圾短信泛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