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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截至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02月08日 16:55:17 来源: 浙江在线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规定》实施以来,浙江省网信办按照国家网信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换发工作。现将5家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有限公司、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日报报业集团的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互联网站5个,应用程序7个,论坛5个,公众账号26个,共计43个服务项。

  一、互联网站名单

  二、应用程序名单

  三、论坛名单

  四、公众账号名单

  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一、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共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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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共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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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论坛名单(共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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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共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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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截图2018020816524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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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互联网;新闻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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