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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杭州9月19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吴佳蔚 通讯员/南轩 编辑/沈正玺)只要交15万元,就能获得一张国内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三年前,嘉兴南湖的钱女士和儿子就被这样的“馅饼”砸得失去理智,掉入骗子的圈套。今天(9月19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浙江在线记者自南湖法院获悉,案件中,包括钱女士母子在内共有十多名考生及家长受骗,涉案金额高达800多万元。被告人凌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或者单独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15万元换一张名校全日制文凭
“高考分数不够?没关系,我有办法,能弄到重点大学的内部指标”、“交15万,就能获得一张武汉大学录取通知书,孩子就可以上大学了”、“读4年后,就成为统招生,拿到武汉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今天上午,说出以上这番话的凌某站在了南湖法院的被告席上,检察机关起诉指控他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或者单独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骗取多名学生家长460多万元。另外一个李某同样也是这次庭审的被告人,以同样的名目骗取340多万元。
钱女士的儿子参加了2013年的高考,但成绩并不太理想。为了能让儿子能上个好学校,钱女士到处想办法。一个偶然的机会,有老师介绍她去找南湖区大桥镇的凌某,说凌某有办法解决。
当钱女士找上凌某后,对方表示,可以安排孩子到武汉大学读书,甚至能拿到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学位,但要交15万元。
眼前就有个读名校的好机会,在金钱方面女士当然在所不惜。很快她就付给凌某15万元。
之后,钱女士的儿子就到武汉大学“上课”了。直到2015年,钱女士一家才惊觉上当:孩子上的是网络学院,在校一直是旁听生的身份,从未接受正规的学业教育,没有班级,没有学生证,甚至没有学籍。最后,孩子名牌大学没读成,全家却付出了近20万的“学费”。
“一开始我们联系他(凌某)协商退钱,对方答应了,但后来就跟消失了一样,再也联系不上了。”钱女士说。
实际上,钱女士一家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无奈之下,这些家长们选择了报警。
十多名考生家长被骗800多万
经查,凌某系南湖区大桥镇人,今年33岁,曾在武汉大学任教过,如今在嘉兴开了饭店和娱乐场所,同时还是嘉兴市伟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老总。
凌某拿到家长的“学费”后,找到了同样经营培训机构的李某,也就是学生们眼中的教导处主任“李主任”,负责学生们在武大的生活,这就是所谓的“高校旁听生名额”,李某再这个过程中收取一定的好处费。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尽管骗局漏洞百出,家长和孩子们却纷纷落入陷阱,究其原因是对凌某寄予的过大的希望,“甚至大到不愿去相信事实的地步。”
庭审中,凌某称其从未将“自主统招”的概念进行了偷换,不存在欺骗行为。
对于他的说法,公诉人现场举证,多位学生和家长的证言表示,凌某一直声称读一年“自主统招”,第二年即可与统招生一同上课并办理学籍,毕业时获取全日制本科文凭,这样的说法让很多学生和家长都信以为真。
据检察机关起诉称,2010年至2012年,凌某伙同李某虚构“能够帮助办理相关大学毕业文凭”的事实,骗取89万余元;2012年至2014年,凌某和李某通过同样的手段,骗取24名被害人合计420.5万元,后经被害家长追讨,退还71.9万元,实际骗得348.6万元。最终凌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或者单独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中凌某合计骗取464.1万元,李某合计骗取348.6万元,均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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