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家专程来为我澄清不实举报,会议时间虽短,却让我感到充满一生的温暖。”日前,浙江省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信访室相关同志带着浓浓暖意来到温州某地,对该地党委主要领导的失实检举控告件,以召开澄清会方式进行澄清。会上,该领导难掩感激之情,表示将继续以昂扬姿态投入到干事创业之中。
这是此次浙江省纪委监委集中开展澄清正名的7名省管干部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的强烈信号,激发干部勤廉并重的干事热情,省纪委监委把2023年确定为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提升年,并于4月中旬开始开展为期一月的集中澄清月活动。省纪委监委率先示范,对7名省管干部的失实检举控告进行集中澄清正名。据悉,这是党的二十大以来,浙江首次对涉及省管干部和省直单位干部(组织)失实检举控告开展的集中澄清。
为确保集中澄清月活动精准有效开展,浙江组织对2022年以来办结的错告诬告件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做到应澄清尽澄清、能查处则查处。省纪委监委发挥示范引领、指导督促作用,委信访室统筹协调、承办部门和派驻(出)机构具体实施,对2022年以来办结的涉及省管干部和省直单位干部(组织)的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
记者注意到,在本次省本级澄清正名的名单中,除了7件涉及省管干部外,还有8件涉及企业、高校的干部。据了解,这是浙江省纪委监委首次联动省属企业和省管高校开展集中澄清。在澄清方式上,省纪委监委改变以往以书面澄清为主的方式,在考虑澄清对象本人意愿和产生的影响等因素基础上,首次综合运用当面、会议、通报等各种方式进行澄清,有效帮助澄清对象消除思想顾虑,消除错告诬告产生的消极影响,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刚刚的通报,让我深刻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也让我深刻感受到工作的鞭策和组织的提醒。我将始终严于律己,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在听了省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负责人的澄清说明后,被澄清对象、某设区市政法机关“一把手”作了上述表态。针对去年收到的反映该同志的失实检举控告,省纪委监委经过综合研判后,将其纳入本次集中澄清的7名省管干部名单,并在该市召开由市委主要领导,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参加的澄清通报会,向在座领导和被澄清对象通报了相关情况。与此同时,省纪委分管常委和第六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带队赴舟山,为去年收到一名县区“一把手”的有关失实检举控告进行当面澄清;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人也带队到某省属企业,为该企业某省管干部的失实检举控告进行当面澄清。
“以往大都是以书面澄清为主,此次我们采取了当面与书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澄清,就是为了更好地激励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于参与澄清会的其他同志来说,本身也是一次警示教育,提醒警示党员干部习惯在阳光下开展工作。”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强大声势,浙江还部署实施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按干部管理权限同步开展集中澄清活动。在省纪委监委牵头抓总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动真格、出实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杭州市坚持“失实澄清是常态、不予澄清是例外”原则,对失实检举控告采取“一件一议”机制,对不予澄清的要在调查报告中说明缘由并报委领导审批同意,以更高要求、更大力度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永康市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原则,优先选取日常敢抓善管、扎实肯干的党员干部和重点问题领域、群众关注度高的失实问题开展澄清,经过片区交叉互评和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组成评审小组终评严把审核关;台州市黄岩区纪委监委通过召集信访室、审理室和纪检监察室组成联审小组并定期召开联审会议的方式,全面评判信访举报件的线索核查细致度、问题处置精准度、办信程序规范度等工作情况,严把办信质量关。
据统计,2022年以来,浙江已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1562名党员干部和72个党组织澄清正名,发挥了良好的激励鼓舞和警示震慑作用;同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加大打击诬告陷害力度,共查处诬告79起106人。
为推动长治长效、久久为功,浙江省纪委监委把建章立制作为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的重要抓手,近期还将会同省委组织部出台《浙江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并以反腐败协调小组名义修订完善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制度规范。集中澄清月期间,在省纪委监委的强力推动下,全省市、县共形成制度规范13个,使该项工作在全省持续推进,不断向基层延伸,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下一步,浙江将持续深入推进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提升年活动,对澄清对象适时开展回访,巩固澄清工作效果,同时着眼推进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召开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工作现场会,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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