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发布打击网络传销警示提示 | 
| 2012年10月23日 11:07:3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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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提醒您:目前,互联网上打着各种旗号的变相传销比较多。一些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购平台”、“网络加盟”等旗号,以高额回报、消费返利为诱饵,诱使您交纳一定费用购买产品或积分等虚拟物品,成为其会员、代理商、渠道商等,从而获得发展下级会员、代理商、渠道商的资格,并可以从中获得返利,其实质就是涉嫌传销违法犯罪行为,请勿上当受骗。  | 
  
| 来源: 国家工商总局 作者: 编辑: 楼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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