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0日讯(通讯员 楼卿磊 记者 孙婧宜)记者从浙江省防指办获悉,省防指决定于9月19日23时30分将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于9月20日7时结束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台风“普拉桑”9月20日5时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境内,逐渐远离浙江,对浙江影响趋于减弱结束。省气象台20日6时后不再发布台风消息,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20日6时解除海浪警报。
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9月20日7时结束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滞后效应,继续做好转移人员有序返回和沿海地区海上作业、在建工程等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全过程安全。当前仍处于台汛期,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毫不松懈继续抓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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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台风;应急响应责任编辑:阎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