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22日讯(记者 孙婧宜)浙江省红十字“生命礼敬” 园里鲜花簇拥、翠柏含肃,镌刻着5793位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名字的名录碑静立在晨光中。
3月22日上午,“生命・希望”—— 2025年浙江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在杭州钱江陵园举行。医学生、志愿者、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移植受者、捐献者家属来到现场,向对捐献者们表达最崇高的敬意。
纪念活动现场 记者 孙婧宜 摄
75岁的何新骅蹲在捐献者名录碑前寻找老伴丁从富的名字。“平时他总是不声不响的,没想到一直有这样的心思。”她边抚摸着老伴的名字,边感慨。
因为身患残疾,何新骅一直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活动。1995年,她毅然办理人体器官捐献手续,成为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在她的记忆中,老伴丁从富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总是默默支持她的志愿工作,帮她洗志愿者红马甲,却从未表达过捐献遗体的意愿。
去年9月,丁从富病重。病床前,他告诉何新骅,自己可能逃不过了。何新骅问他有什么打算,丁从富回答了四个字:“和你一样。”三个月前,丁从富因病去世,家属遵照他的意愿,捐献了眼角膜以及遗体,完成了夫妻间最后的约定。
何新骅蹲在地上寻找老伴的名字 记者 孙婧宜 摄
自2010年浙江省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016年红十字系统启动遗体、组织捐献工作以来,这样的大爱故事一直在上演,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生命接力的队伍。
在金华东阳市佐村镇香溪村张家畈自然村人口不足百人,有11位村民登记捐献意愿;衢州市开化县音坑乡对门村村民不足500户,有3个家庭作出了捐献的大爱义举……
截至2025年2月底,浙江全省累计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登记人数超过36.4万人,实现人体器官捐献2760例,遗体捐献1735例,眼组织捐献3093例,脑组织捐献501例,硬脑膜捐献44例。
纪念活动中,移植受者汪海涛几度哽咽。2015年,汪海涛被确诊为急性肝衰竭,生命危在旦夕。“我及时遇上了匹配的肝源,虽然不知道对方是谁,但一直非常感激。”
为了让自己和捐赠者的生命更有意义,汪海涛一改曾经“除了工作就是工作”的生活方式,将“做好事”列为人生首要目标。
如今,汪海涛不仅也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还成立了杭州市拱墅区茉莉公益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帮助全国各地肝移植困难家庭的孩子们。“我只想带着捐献给我器官的大爱者,余生带着Ta一起做好事,把大爱延续。”截至目前,该公益组织已经帮助了全国13个省71户家庭300多位孩子。
与会人员向遗体捐献者献花 记者 孙婧宜 摄
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关乎生命健康,关乎社会公平。2024年,《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先后正式施行,为捐献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和法治保障。
“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挽救垂危生命,服务医学发展,是生命接力、传递大爱的善行义举,令人万分感佩。我们将继续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动员,呼吁和号召更多力量加入到这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点燃生命希望。”浙江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张孚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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