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8日讯(通讯员 梅林蓉 记者 汪雨晨)今日,记者从浙江省水利厅获悉,《浙江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同时废止。《条例》的出台,是对原有河湖保护治理法规体系的一次系统性、创新性升级,为新阶段浙江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浙江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全省河道总长14.2万公里、水库4253座、湖泊300余个、山塘1.5万余座,水面率6.55%。近年来,浙江持续推进“五水共治”、美丽河湖、全域建设幸福河湖等行动,河湖不仅是保障防洪安澜、供水安全的基础,更是 “水美浙江” 的生态底色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空间。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下,河湖保护面临违规侵占水域岸线、“四乱”问题时有发生、部分河湖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多重挑战。同时,人民群众对河湖提出的休闲、文化、水情教育等需求日益多元,迫切需要立法来构建系统完善的河湖保护治理体系。

湖州市安吉县西苕溪 图源省水利厅
《条例》共七章五十五条,系统建立集河湖规划、保护、治理、利用等全链条的法规制度体系。在河湖规划方面,明确规划作为落实河湖空间管控要求、推进保护治理的基础性工作要求,强化多规合一,整合河湖专业规划为河湖保护治理规划,推动规划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其他行业规划衔接,以科学规划引领河湖保护治理现代化。
在河湖保护方面,实行重要河湖重点保护制度,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设置水域“占而不补”的法律责任,强化水域占补平衡制度约束,加强采砂管理,以法治硬约束守住河湖保护红线,压实河湖保护主体责任。
在河湖治理方面,统筹水灾害防治、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提升与水文化传承,切实提高河湖综合治理效益。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河湖治理中的生态治理、河湖清障、清淤疏浚等问题,强化全流域系统性治理,推动河湖综合功能修复。
在河湖利用方面,以防洪安全、生态保护为前提,通过政策引导、规范管理,探索建立河湖生态价值转换机制,推动产业绿色转型、规范河湖滨水空间活动、加强以河湖为纽带的水文化传承弘扬。

台州市天台县塔后村水上莲花舞台 图源省水利厅
《条例》统筹好河湖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将严格保护作为更好地开发利用的前提,坚持惠民导向,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亲水需求。《条例》要求有序推动河湖岸线开放共享,创新增加生态旅游、运动娱乐、休闲露营等活动相关要求,同时倡导“水利+”融合发展,为滨水空间融合文旅、运动等功能提供制度支持,让河湖保护成果更好惠及于民,持续擦亮“浙里河湖 流淌幸福”金名片。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将近年来我省水域占补平衡、岸线分类管控等改革实践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建立河湖监测预警、重要河湖重点保护等制度,并将具有特定功能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池塘、塘坝纳入规划保护。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河湖保护治理,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绿色信贷等金融产品,建立健全河湖保护治理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浙江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浙江将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明确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同时,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提升全社会河湖保护法治意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