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先看一段行车记录仪。53秒内,路虎车疯狂别停奔驰车8次,最后一次直接撞了上去!
去年12月,长春街头,吕先生正常开着车,一辆路虎突然从右后方窜上来,隔几秒一个急刹,隔几秒一个急刹,跟喝了假酒似的,直接导致追尾,吕先生的车受损严重。
这不叫路怒,这是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可接下来的剧情,比别车还离谱。
交警当场认定路虎“涉嫌危险驾驶”,但就是不给出责任认定书。四次移交案件,四次被拒。奔驰车主吕先生实在无奈,于是自行报警,警方却说:“没有违法事实”,终止调查。最后,这件事情在媒体介入之后,上级公安机关才重启本案,责令重新调查!
3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一纸通报把这事儿定性为刑事案件,车主也进去了。但说实话,这正义来得跟挤牙膏似的,最要紧的是,它不是自己跑来的,而是被热搜“拽”来的。
从去年12月事发到现在,受害者吕先生经历了什么?一个明明白白的交通事故,愣是被踢来踢去踢了3个月。交警踢给派出所,派出所踢给分局,分局竟然还联系不上。到最后,吕先生居然还遭到了电话轰炸,有自称是路虎司机妈妈的,有陌生的号码等等,全都打电话来“施压”要和解。主要是这吕先生的个人信息到底是怎么流出去的?报案材料被人拍了照?还是哪个环节“递了话”?
再来看这个“没有违法事实”的结论,我真想问问当初签字的人:一分钟别8次车,到底是怎么论证出“没有违法”的?还有,警方第一次说不予立案,第二次说无违法事实,第三次又说要重查,到最后定性为刑事案件,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如果没有媒体盯着,没有舆论压着,事情会不会就这么不了了之?证据在那摆着,法律在那写着,为什么非要等到全网关注才启动调查?
真正的治理,不该是舆论倒逼出来的。公众的安全感,也不是靠新闻热线维系的,而是靠法律执行的刚性撑起来的。
最后想说一句,路虎车主被采取强制措施,这是他应得的。但这还不够。那些把一个明摆着的案子踢了3个月皮球的人,是不是也该有个说法?关注小新说,了解更多新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