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28日讯(记者 戴凯霖 通讯员 魏澜 宋嘉玲)当算法成为“无形指挥官”,当AI从辅助工具演变为岗位的潜在“替代者”,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边界究竟在哪里?在杭州全力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第一城”的浪潮中,技术变革正驱动劳动关系深刻重塑。
4月28日,“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的《杭州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白皮书(2021—2025)》及一批涉人工智能企业与从业人员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AI时代的劳动关系。

杭州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杭州中院供图
白皮书显示,2021年至202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9315件,审结34780件。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新收案件达12359件,同比大幅上升61.68%,结案量首次突破万件大关。
这些案件已不再是简单的“讨薪”“要补偿”,而是呈现出诉求复合化、类型新型化的鲜明特征。
在萧山、滨江、余杭等高新技术企业密集的区域,竞业限制、商业秘密保护、用工自主权边界等问题,正成为审判中的难点与热点。与此同时,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律关系认定,以及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也日益浮出水面。
针对人工智能相关企业治理中容易引发纠纷的痛点,杭州法院用鲜活案例划出了法律红线。
在一家人工智能科技公司,领导在微信群里明确要求员工“早九点半晚十点半”,不仅公示加班情况,还承诺后勤保障。然而,当算法工程师孙某离职索要加班费时,公司却以“未经审批不算加班”为由拒绝。“隐形加班”算不算加班?公司能以“审批”为名“甩锅”吗?
法院依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一锤定音:公司实际安排了加班。法官明确表态——只要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提供了加班劳动,单位就不能拿内部审批流程当“挡箭牌”。
伴随人工智能的发展,一些科技公司却把技术的变革扭曲为降薪裁员的“尚方宝剑”。案例显示,某科技公司以“项目受AI技术冲击”为由,要将员工周某的月薪从25000元腰斩至15000元,协商未果后直接解除合同。
法院审理认为,企业主动引入AI是适应市场的技术革新,这并不等同于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公司提供的降薪方案不构成合理协商,最终发言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并支付赔偿金。审理该案件的法官的点评也掷地有声:AI技术可以提升效率、解放劳动,但绝不能成为企业单方降薪解约的“借口”,技术进步应当与员工福祉协同并进。
在科技发展过程中,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的边界在哪里?透过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便可以找到答案。
赵某从某机器人公司离职后,当月便另起炉灶经营同类业务,后被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公司另案起诉,要求其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法院认定,刑事追责与民事违约各行其道——侵犯商业秘密要坐牢,违反竞业约定同样要赔钱。这个案例给掌握核心技术的“关键少数”敲响了警钟。
发布会上,杭州中院与市总工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专业化调解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正式建立“法院+工会”的专业化调解模式。这意味着,未来更多的劳动争议将有机会在诉前通过调解快速、低成本地化解,让劳动者和企业都能少跑腿、少折腾。
“我们既要保护劳动者的‘饭碗’,也要护航企业的创新发展。”杭州中院副院长余晟在发布会上表示,杭州法院将持续完善审判机制,推动技术进步与民生保障携手同行,为这座“数字经济第一城”绘就和谐的民生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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