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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说丨骑车横穿机动车道被撞被判全责 弱势不是违章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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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8/21
17:30:59
2026-08-21 17:30:59 来源:浙江在线 李心怡

  女子骑车横穿机动车道被撞,被判全责!朋友们,别再拿弱势当违章的挡箭牌了。

  近日,上海长宁的这起交通事故,看完让很多网友直呼判得太解气。一名女子骑着自行车一开始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得好好的,然后到了机非隔离护栏的豁口处,突然一把方向就拐进了机动车道。就在这时,机动车道上一辆小轿车刚好开过来,根本来不及反应,直接撞了上去。女子手臂、腿部擦伤,两车都受损。

  交警最终判定,骑车女子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后,女子还对交警说:“机动车应该让让我。”可道理不是这么讲的,交警说得很明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设有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应该从该设施通过;如果没有相关设施或不便使用,那么必须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你骑着车直接横穿车道,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很多人心里都有一个固有印象,交通事故里,汽车是强势一方,行人和骑车的属于弱势群体,不管怎么样,开车的多少都要担一点责任。也正是因为这种想法,催生了不少“和稀泥”式的处理。好像只要是骑着非机动车的行人受伤,哪怕是自己违规闯出来的祸,机动车多少都要赔一点。

  但优先保护弱势群体,不等于弱势群体就拥有违章的特权。法律保护的是守规矩的人,不是保护不守规则的人。机动车重量大、风险高,所以驾驶员确实要履行更高的注意义务,可这份义务,不能用来为别人的违法行为买单。

  现如今,像这样谁违法谁担责的判决,全国各地已经出现不少。2025年9月,上海普陀区东新路,几乎一模一样的案例。一名女子骑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被轿车撞倒,交警同样判了骑车女子全责。家属赶来还不服气,说:“以前驾驶员都要带点责任的。”哪有这样的道理?还有2026年7月宁夏,骑行者骑车横穿道路没有下车推行,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之后,虽导致骑行者受伤,交警同样认定骑行者承担全部责任。法规面前没有人情倾斜。

  非机动车骑行违规横穿马路,一旦发生碰撞,非机动车的一方往往受伤会更重,受伤害的是自己。可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车子一定会刹车、一定会避让,把自己的生命安全,全部交到别人手上。司机一秒分心、反应慢半拍,悲剧就会发生。

  我们总说开车要礼让行人,但礼让是建立在对方遵守交通规则的基础之上。礼让不等于无条件纵容违章。交通法规约束马路上的每一个人,开车的、骑车的、走路的,没有谁可以例外。所以,不要总想着别人该让你,先问问自己,有没有守好自己该守的规则。尊重规则,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

  关注小新说,了解更多新闻。(文/李心怡 剪辑/实习生 李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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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小新说责任编辑:吴珂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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