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供图
炒作与忽悠
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浙江日报通讯员 顾晓立 记者 秦正长)记者的朋友圈里,有不少房产界人士,一段时间突然发现,不少地产人在微信上紧急要求朋友删除此前发布的房产信息,特别是房产信息中一些夸张的广告用语,比如“封盘涨价”“地王”“楼市火爆”等字眼。一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阵势。
果不其然,杭州市开始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15类不正当经营行为,其中一条就是“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如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日光盘”“封盘涨价”“地王”“楼王”“楼市火爆”等信息以营造市场恐慌情绪。”
散布涨价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是一些开发商惯用的伎俩。
刘先生相中一家楼盘,9月中旬那家楼盘开始认筹,置业顾问向他承诺房价每平方米大约在10000~12200元之间,但开盘当天直接涨至13500元/平方米以上,这样,刘先生办了认筹手续但无法下单。
刘先生提供的朋友圈截图显示,该项目10月开盘,开盘当天置业顾问在该项目销售群发布“重要通知:明天开始后续房源单价将上调500~1000元/平方米。今天买到就是赚到6~14万。”
因为他还是比较喜欢这个楼盘,所以他选择等待。眼看着房价节节高升,他也只能在心里默默接受,只等中意的房源上市开盘。哪知道等了20多天终于开盘,刘先生心仪的那幢楼却没有拿到预售证,而开发商向他推荐其他几幢房源,均价没涨,但必须要捆绑购买一个车位,一个车位的价格是20~30万元。刘先生无法接受。
他说,被开发商忽悠了几个月,真是可恶!
房产电商的秘密
楼市风暴席卷,杭州楼市一度十分活跃的电商首当其冲。
近年来,房产电商异军突起,纷纷拉起一批人马,充当开发商销售的急先锋。其中的奥秘就在于,房产电商能够为开发商卖房子,特别是在开盘之前蓄客圈人,收取认筹金或定金。房产电商手中有了认筹金,日后成交就不怕开发商不按照合约支付广告费用了。如此一来,房产电商从中周旋,如鱼得水,大获其利。苦了购房者辗转反侧,承受着开盘之后诸多的不确定风险。
十五禁令重点查处: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通过中介机构、电商平台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禁令一出,有业内人士透露,有些房产电商不得不转型,有些甚至准备偃旗息鼓了。
“钓鱼”卖房
雷某儿子渐渐长大了,为解决子女上学问题,买一套学区房是他今年必须完成的任务。七月流火,行情大涨,杭州楼市一片鼓噪之声。一家中介公司遂向雷某推荐一套“西湖区学区房”,并信誓旦旦口头承诺可以上附近某重点学校。听信中介公司的宣传,雷某心动了,与房东签订了买卖合同。
房屋过户后,雷某才发现,该房并非学区房,而是紧邻学区房的房子。看着自己买的二手房,雷某对中介公司“咬牙切齿”。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成了一些不良房产中介开展业务的不二法门。
小李相中杭州某高档小区,售楼小姐说一楼有实体围墙与院子使用权,而样板房也有实体围墙与院子围墙。看好样本房,小李暗自高兴,很快就下了单,等待交房。
交房的日子一天天近了,“噩耗”也来了。城管说小李的院子是公共绿地,院子是不合法的建筑,在向规划审批部门提交审批的材料中,院子是绿地,也没有实体围墙。小李真金白银买来的院子,现在属于公共绿地。可怜的小李欲哭无泪。
“钓鱼”卖房盛行,苦的是购房者。
小王今年要结婚了,自己没有多少资金可以买新房,所以在二手房里寻找合适的房源。每次在网络上看到比较中意的房源及挂牌价格后,立马打电话咨询,听到最多的是“这套房子已经卖掉了!”“现在已经不是这个价格了!”“这套房子刚刚成交了,我可以推荐同一小区,但挂牌价格高2000~3000元/平方米的房子。”
N通电话之后,小王现在都不敢相信网上的挂牌信息了。他说,二手房挂牌价格能不能正常一点啊。
捆绑搭售很受伤
小周的遭遇,可能许多购房者也经历过。
小周买房子的时候,该小区销售人员要求业主缴纳一笔空气净化装置(新风系统)的安装费用。销售人员告诉购房人公司有规定,签购房合同之前,必须要签订新风系统的合同。签订合同时,销售人员并不给购房者仔细看合同的机会,只让买方签字,并禁止拍照。销售人员声称,合同都是经过住建委备案的,都是有正规审批的。签完合同,购房人才被告知,合同只有在交房的时候才会给业主,并且没有发票;唯一的证明,是一张小小的收据,上面赫然写着“施工改造款”。
小周是第一次置业,不明就里,认为政府审批过,又是住建委的正规合同范本,因此交纳了改造费。
但是小周后来发现情况不对。小区四栋楼在2013年11月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证,其中三栋楼12月份销售,根据户型不同,对每户收取30~40万的新风系统安装费用;另外一栋楼2014年2月份才悄然售卖,同样的户型,同样的新风系统,安装费用却涨到了40~50万(几乎和首付持平)。更让人不解的是,有的业主只交了10万的新风费用,有的甚至没有交。这让小周很无奈很受伤……
注水的回报率
张先生最近一直在看房子,一手在看,二手也在关注。有次在一个销售部停车场看到一个项目的广告上赫然写着“钱途无限,托管十年,以商铺总价100万元为例,第一年租金收益为6%,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收益为7%,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收益8%”,他有点心动,马上打了销售部的电话,和对方销售员约定第二天去看项目。
当天晚上新闻里说,地产广告不能出现“投资回报率的承诺”,张先生侥幸逃过一劫。
对于手握闲钱的投资客来说,回报率是令人瞳孔放大、血脉贲张的字眼。一些房产商投其所好,大打投资回报牌。殊不知,所谓的回报率,都是注水的噱头,购房者需要有自己理性的市场判断,当心被“回报”冲昏了头。在杭州,以后遇到类似的误导广告,购房者可以拿起电话举报投诉了。
阅读延伸
十五条禁令
“踩线”后果很严重
日前,杭州市颁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一、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一)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查处:
1.通过捏造或散布政策变化谣言等方式恶意炒作,扰乱市场秩序;
2.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3.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通过中介机构、电商平台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
4.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如取得预售许可后不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并进行销售,不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
5.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二)市场监管主管部门重点查处: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如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日光盘”“封盘涨价”“地王”“楼王”“楼市火爆”等信息以营造市场恐慌情绪;
2.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违背买受人意愿,迫使买受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如捆绑销售车位,恶意提高车位销售价格;
3.发布房地产广告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出现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4.在房地产广告中对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作误导宣传,规划或者建设中的市政设施未在广告中注明;
5.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中未载明开发企业名称、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6.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不清楚准确、比例失真、误导消费者;
7.房地产广告中使用的建筑设计效果图或模型照片,未予注明。
(三)价格主管部门重点查处:
1.商品房销售不明码标价;
2.商品房销售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3.通过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二、采取多种措施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市、区建设、房产、市场监管、物价及其他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不正当经营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在此基础上,各相关职能部门可以视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一)书面警示;
(二)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三)公开通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暂停商品房网上签约;
(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六)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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