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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举报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奖10万元
2018年04月19日 16:05:58 来源: 金华日报 魏一骏

  记者从浙江省环保厅获悉,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浙江省环保厅与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举报人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根据办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以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方式对涉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具体内容包含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以及其他涉及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办法明确,举报奖励应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掌握,且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处理。

  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单锦炎表示,该办法将在微信公众号、企业门口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希望社会形成打击环境违法合力。

标签: 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业固体废物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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