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正文
薪酬、职称、招录都有政策倾斜!浙江这类人员迎来发展黄金期
2018年07月27日 21:49:14 来源: 浙江发布

  全科医生,作为基层百姓的“健康守门人”,在保障居民健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科医生能提供及时的、便捷的、连续的医疗服务,他们也最容易全面掌握患者的病情。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有效提升全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职业吸引力。

  浙江将从人才培养、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多措并举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目标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3-4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不少于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方案》明确了哪些工作任务?全科医生将获得哪些政策倾斜?

  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收入与当地县级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鼓励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进一步倾斜。

  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给予激励。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

  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

  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优先安排,简化招聘程序,可直接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实行“县管乡用”。

  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实行“乡管村用”。

  县域医共体内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的全科医生要定期上下轮转到全科门诊坐诊,成员单位有儿科等特长的全科医生要定期到牵头医院其他临床科室跟岗学习。

  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对外语、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将临床工作能力和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评审,在选拔培养卫生高层次人才时同等条件下向全科医生倾斜。

  对长期扎根加快发展县农村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

  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为居民就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鼓励二级、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

  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参与当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

  符合条件者,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具备教学条件的,可作为基层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

  继续扩大全科医生数量

  各县(市、区)要按照浙江省全科医生配比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流失。

  同时加大全科专业定向培养招收数量,加强全科专业定向毕业生履约监管,签订履约合同书,并对违约处理办法进行约定,保证到岗率达到95%以上。

  逐步优化全科医生结构

  逐步扩大全科医生(“5+3”模式)及全科硕士研究生招聘比例,积极推进全科(助理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升本学历教育)衔接,到2020年本科以上全科医生须达到50%,到2030年达到60%,鼓励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硕士、博士学历全科医生。

  积极引进高级职称的全科医学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对正在从事全科专业带教工作的其他专科高级职称人才经转岗培训合格后,允许其执业范围加注全科,逐步建立职称结构合理的全科医生队伍。

  《方案》还要求,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体系。

  鼓励已设立全科医学学院的高校积极招收全科医学专业学生并逐年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培养质量,推动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全科医学学院、系和教研室。

  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要加强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全科专业学员须达到当年基地招收总计划的20%。

  支持具有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资格的高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立协同教学关系,积极探索和完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取得硕士专业学位的办法。

  鼓励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事全科以外的临床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

  (原标题《薪酬、职称、招录都有政策倾斜!浙江这类人员迎来发展黄金期》。编辑周丰)

标签: 医生;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居民;合格;诊所;培训;高级职称 责任编辑: 杨静涛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