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正文
发挥社会治理优势 提升应急管理成效
2018年10月09日 06:55:49 来源: 浙江在线 洪宇翔 编辑 江于夫 吕苏娟

浙江在线10月9日讯 浙江作为全国社会治理实践较早的省份,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社会治理经验,培育出一大批具有浙江特色的社会治理样本,并且借助信息经济的优势,推出“互联网+社会治理”等浙江社会治理模式升级版。

转变政府应急角色,鼓励多主体参与。应急能力的提升,需要在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民众等传统界限的基础上,通过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和联动,形成开放互补的“复合主体”。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持续推进,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将会逐步整合,这有利于实现对突发事件全方位、全流程的管理,也为社会力量更无缝地介入提供了有效的组织支持。应急管理复合主体的构建,一要切实转变政府在传统应急管理模式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能。既不是走政府包揽应急的老路,也不是应急管理的去政府化,而是要建立政府与社会各方之间的应急信任、应急互动和应急责任关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管理格局。二要重新识别和重新定义社会应急角色,培育一批社会公众应急主导者或政府应急部门的应急协从者,赋予各种应急角色以“信任”和“责任”,给社会各角色植入“应急DNA”,明确社会角色参与应急过程的责任和义务。三要更多地在各种社会应急角色的培育、培训上下功夫,在社会应急角色的治理和协调上下功夫。通过应急宣教培训,提高公众的危机感知能力,进而充分发挥社会多元主体感知突发事件形成阶段情景变化的神经末梢作用,发挥其在突发事件演化阶段喷淋降温作用,发挥其在突发事件动态处置中的协调联动作用。

转变应急管理机制,建立智慧应急体系。政府应急管理职能的整合,为应急管理机制从静态管理、职能管理向动态管理、综合管理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条件。一要将应急管理的切入点逐步从事后向事前转移,从事件控制和处置向事件预防转移;应急管理的重心应从“就事论事”“头痛医头”,逐步转向社会矛盾的根源和事件发生、发展的源头。二要创新应急管理的手段。应急管理手段应逐步从简单到综合,从政府行政管理到行政管理、市场调节、法律治理、道德约束并重的方向转变,从直接、硬性的计划到间接、动态的监管方向转变。三要植入智慧应急的理念。即在技术体系支持下,以智能、敏捷、高效、自适应的方式,进行多主体应急资源的全面集成、情景的精确感知与理解、应急响应的多元智能化决策协同、协作组织的敏捷重构与多元化治理等方面的活动,推进整个应急管理体系从局部智慧应急向系统性智慧应急发展。在我国现行的“一案三制”应急管理体系指导框架下,结合新一代ICT技术和“资源集成—精确感知—智能决策”的应急管理模式,建立智能的应急平台,实现智慧应急处置。

明确社会主体地位,尽快推出综合立法。应急法制是“一案三制”的核心,不仅政府迫切需要完备的应急法律体系来保障危机应对过程中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社会各角色也同样需要参与应急行动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应急法制建设应进一步明确社会各角色在应急管理中的责任、义务、权利的界定,应急联系与应急互动关系的规定等,最终形成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突发事件应对的整体法律制度框架,构建社会有序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出台已10年了,作为国家层面的综合性突发事件应对法律,部分规定比较具有原则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细节问题尚未明确,很难满足应急管理发展的具体需求。虽然我省已经制定了《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多部专项应急法规和规章,但在突发事件综合立法上存在空白;并且政府应急管理职能的整合、社会主体应急角色的逐步规范、新兴突发事件的产生和演变,都亟待出台一系列适合我省实际情况和变化趋势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

社会参与预案制定,实现预案动态管理。应急预案不应只是政府的一项工作和职能,而应将全体社会参与者都纳入应急预案体系,在预案中逐渐凸显各社会应急角色的作用。一要在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中,根据突发事件情景明确规定各类社会参与主体在具体的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应急角色和应急工作,并建立应急预案的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二是预案的开发应更加注重社会广泛参与的预案编制本身的合理性以及科学性。预案编制要保证参与人员结构合理,在整合行政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领域专家以及社会力量的基础上,集思广益,使预案更具现实操作性,又能兼顾各方利益。三是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都要制定预案演练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重点突出的预案演练,切实促进应急预案的完善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在每次演练之后,要及时对演练的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

总之,应急管理模式的创新和发展,要根植于人民、立足于实践,扬弃式地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管理中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社会应急管理互补能力,加速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从根源上预防、消解社会矛盾的产生,打造防范、缓解、化解、消除突发事件扩大、蔓延和转化的“阻燃层”“防火墙”和“喷淋器”,形成以政府主导、以人为本的各社会组织多元化广泛参与、守望互助的动态管理模式,从源头上补上当前应急管理模式存在的结构性缺陷问题这个短板,切实有效地提高我省应急管理能力。

【作者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

标签: 应急;突发事件;治理;管理;角色 责任编辑: 汪江军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