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3日讯 浙江省委原常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原中共浙江省顾问委员会常委翟翕武同志(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遗体送别活动,12月21日在杭州举行。
翟翕武同志逝世后,中共中央、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省领导车俊、袁家军、葛慧君、郑栅洁,老同志薛驹、李泽民、沈祖伦、葛洪升、万学远、王家扬、李金明、乔传秀等,国家机关领导钟山等前往医院或家中看望、慰问家属或以发唁电、送花圈等不同方式表示吊唁。
参加遗体告别仪式的有: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柴松岳、吕祖善、刘枫、周国富等老同志,翟翕武同志生前友好和家乡代表。中央组织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及省纪委(省监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法院、省检察院、浙江大学等单位送了花圈、花篮或发来唁电、唁函。
翟翕武同志,1916年7月出生于山东省博山县,1938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山东省博山县四区动员委员会主任、特别支部书记、分区区委书记、区长,博山县政府民政科科长、代理县长,山东太山区专署民政科副科长,山东省博莱县县长、党团书记。1945年8月任山东省沂南县县长。1949年5月起先后任浙江省杭州市军管会工业部处长,浙江省工矿厅处长、秘书主任,浙江麻纺织厂厂长,浙江省工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厅长,浙江省轻工业厅厅长、党组书记,“四清运动”工作队队长、副团长。“文革”期间受到冲击。1971年1月后任杭州炼油厂党委书记,浙江省革委会工交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炼油厂工程指挥部党委书记、指挥,1977年12月任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6月后任浙江省委常委、省建委主任、党组书记,宁波市委第一书记,省计委主任、党组书记,1979年11月任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省计委主任、党组书记,1983年11月任浙江省顾委常委、省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顾问,1991年1月离职休养。2004年2月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
无论是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战争年代、和平建设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翟翕武同志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品格,把毕生精力奉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在山东博山师范读书和任小学教师期间,即受党的影响,阅读进步书籍,接受革命思想;在山东分局干校训练班学习期间就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后即在抗日前线工作,在博山县、博莱县发动群众坚持不懈同敌伪军作斗争;解放战争时期任山东省沂南县县长,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努力开展生产建设;在孟良崮战役中支前评为三等功,为民族解放和新中国建立做出积极贡献。1949年5月贯彻党中央指示南下,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传统,大力发展工业,接管恢复了一大批工业企业,一手创办了浙江解放后的第一家大型企业——浙江麻纺织厂,稳定了人心,凝聚了力量,对稳定建国初期浙江政局,发展浙江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文革”期间受到迫害,被隔离审查、下放劳动,但他对党的信念毫不动摇。“文革”后,在担任省委常委、省建委主任、计委主任、宁波市委第一书记、副省长期间,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努力工作,注重调查研究,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工作成效明显。担任省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委期间和离休后,不顾年事已高,仍然关心我省经济社会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翟翕武同志一生光明磊落、胸怀坦荡,克己奉公、坚持原则,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共产主义信念坚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信心。他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品格。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对党和人民事业孜孜以求、不懈奋斗的一生。他的崇高品质、革命精神和优良作风,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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