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市场“骗老坑老”“骗病坑病”现象,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扰乱了市场秩序。记者今天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全省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今年1月起直至6月,省委政法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等七部门联合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顿我省保健品市场欺诈营销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
“各大中型社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居等重点区域,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经营单位及酒店会所、活动中心等重点场所,提供网络经营、会销经营等第三方平台,都是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卢永福介绍,本次行动将重点聚焦我省保健品市场非法添加、虚假标识、非法营销,以及虚假广告宣传等乱象。重点整治宣传能预防治疗疾病的保健品,包括保健食品、功能食品、保健医疗器械等产品。“特别是无科学依据的声称保健治疗功能功效产品,如宣传宣称防癌、抗癌、对放化疗有辅助作用、抗动脉粥样硬化、预防脑溢血、脑血栓、治疗脂肪肝、肝硬化、预防老年痴呆、降低血液黏度、预防或治疗糖尿病、治疗白内障、延年益寿等。其中以中老年人、病人为推销对象的食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为重点检查品种。”
本次专项行动还将重点查处以健康养生讲座、专家咨询、免费旅游体验、免费体检义诊等形式进行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和标识标签)和欺诈销售(非法添加、虚高价格)行为,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电话和报刊为载体的非法营销。如以“会销”、“有奖促销”和“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以及通过虚假广告宣传特殊治疗功能疗效的保健产品,都将进行严厉查处。
据统计,2017年7月以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依法加大了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整治以来,全省共侦办涉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26起,刑事打击2289人,罚没款1.36亿元,保健品市场欺诈乱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仍有一些不法企业、商家,受高额经济利益驱使,心存侥幸,千方百计逃避监管,以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虚假标识、虚高价格、会销传销等各种欺诈手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特别是老年人、病人等特殊弱势群体成为其主要欺诈对象。
针对保健品市场乱象产品多、场所杂,违法违规手段形式多样,且欺诈行为具有较强的复杂性、交叉性和顽固性,调查取证难度大的问题,卢永福表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将首次联动省法院、省检察院,加大司法打击力度,强化行刑衔接机制,为加大对该类违法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提供保障。“目标就是合监管之力,张全省之网,除欺诈之害,解人民之痛。”
据悉,这项工作已纳入今年我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过程性指标,省平安办将通过平安浙江APP、平安鼎微信公众号等民意调查问卷来评估考核各地整治工作成效。消费者可以通过12345、12315投诉电话等渠道,投诉举报保健品市场各类违法行为,对于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相关部门将一查到底,并对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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