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在杭召开,通报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有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
2004至2022年,浙江经济快速持续增长,地区生产总值从2003年的9200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7.77万亿元,总量居全国第四,人均生产总值从1.97万元增加到11.88万元,列全国第五。
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走出了两条漂亮的曲线:
一条是“上行线”,浙江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走在前列。2022年,浙江群众安全感为99.28%,高出全国平均值1.13个百分点,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相比2003年提升8.48%。浙江被公认为最具安全感、司法文明指数最高的省份之一。
一条是“下行线”,各类案事件持续下降,刑事案件总量从50.9万余起下降到23.6万余起,命案从1400余起下降到216起,是命案发案率最低的省份之一。安全生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等各项指标也均大幅下降。
具体来看:
一方面,除险保安全域全量全程全覆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显著提升,平安的成色更足了。
维护政治安全取得突破性成果。近年来,全省没有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
社会治安状况持续改善。扎实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新现代警务机制,持续加强综合治理。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先后部署开展毒品、“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民间借贷、食品药品安全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019年实现传统“套路贷”基本扫除、注册地在浙江的“套路贷”放贷公司基本打掉、新增“套路贷”案件断崖式下降的目标。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首次出现拐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连续3年获评专项斗争全国先进。
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社会治理体系成为浙江一大特色亮点。全域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是全国唯一试点全覆盖省份。率先开展诉源治理,全省万人成讼率从2019年的109.7下降至2022年的75.5。
率先破题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领域数字化改革,率全国之先发布省级“平安指数”,打造政法一体化办案、大综合一体化、浙警智治、大数据检察监督、全域数字法院、除险保安、浙法服务等一批重大应用。
网络安全风险有效化解。率先推进依法治网体系建设,实施网络生态工程,多跨协同稳妥应对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及时有效化解潜在网络舆情风险。省市县网络安全工作体系基本建立,网络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公共安全隐患整治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公共安全行业监管责任有力落实,重点领域实名制管理创新落实,“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活动全面开展,各领域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持续下降。
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幅好转,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从2013年最高的25起下降至2022年最低的7起,连续11年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另一方面,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推进,法治的底色更纯了。
法治浙江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出台法治浙江建设系列规划纲要意见,坚持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与法治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法治领域有20多个核心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加强民营企业促进、数字经济促进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地方设定证明事项全面清零,“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率达到92.9%,实施信用“531X”工程2.0版,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探索个人破产制度,深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加强“走出去”企业安全防范,浙江在万企评营商环境中居全国第一。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以《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为统领,以决策、立法、文件管理、执法等10多个规章和文件为配套的“1 X”行政程序制度体系。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创新执法体制机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浙江模式被全国推广。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数量居全国第一。
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完善高效,“基本解决执行难”高标准实现,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健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防止干预计司法“三个规定”得到落实。
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建成并高效运行106个县级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高标准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为民事诉讼法修改贡献了浙江智慧。2022年一审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91.12%、一审诉讼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0.06%,均9居全国前列。
全社会的法治氛围更加浓厚。全民普法深入开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迭代升级,建成“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10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73个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全省万人律师比达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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