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我捡到了一只小猫头鹰,你们快救救它!”6月4日晚,缙云县大源派出所值班大厅内,来自大源幼儿园中一班的小朋友马楷淳在家长和老师的陪同下,将一只小猫头鹰交到派出所民警手中。
小朋友告诉民警,这只小鸟是他在田野里玩耍时发现的,自己根据学校里普法活动学过的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觉得可能是猫头鹰,看这个小家伙一动不动,便小心翼翼用纸箱带回家,经和爸爸妈妈确认可能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后,放不下心的小朋友便坚持让家长陪自己来到了派出所,亲自把猫头鹰交给警察叔叔。
大源派出所值班民辅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了舒洪林业站,工作人员表示将对这只猫头鹰幼崽进行体检和喂养,待其恢复正常后予以放生。
为了表示公安机关对幼儿园小朋友知法守法的充分肯定和妥善救助野生保护动物的充分褒奖,6月5日下午,大源派出所民警专程来到大源幼儿园,进行了一场特别的“颁奖仪式”,为捡到迷路小猫头鹰并交到派出所的马楷淳小朋友送上了奖状和学习用品。
随后,民警还从保护野生动物对生物多样性和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发现受伤、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应如何妥善救助,非法捕食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等方面,现场为同学们上了一堂野生保护动物法律知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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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猫头鹰;民警责任编辑:江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