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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宁波启动市本级汽车消费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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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8/04
07:25:36
2023-08-04 07:25:36 来源:中国宁波网 记者 孙佳丽

  最近想买车的市民注意了!汽车消费券又来了!

  8月3日,市商务局发布“激情暑期·你消费我助力”汽车消费券第二阶段发放公告。根据公告,本期最后一轮市本级汽车消费券将从8月4日10时起,采用“先购车后补贴”模式在云闪付平台发放。

  市本级汽车消费券适用于购买新车或二手车消费场景,包括新能源电动车。所有购车流程均需自2023年8月4日10:00后发生方可申报,提前购车不予补贴,名额有限,先报先得,发完为止。

  购车发票满5万元可得价值1000元(2张500元)的消费券,满10万元可得价值3000元(6张500元)的消费券,满20万元可得价值5000元(10张500元)的消费券。

  汽车消费券可核销票券商户与通用消费券相同,支付金额超过500元即可抵用,支持多张票券叠加使用。

  消费券有效期自获券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有效,逾期作废。申报工作由车企代购车人完成,具体要求详询相关车企。

  申请流程如下:

  1、购车人在指定时间内向指定商家订购车辆并签订购(订)车合同(协议);

  2、商家负责收集客户刷卡首付小票、购车合同、购车发票及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并代客户上传对应材料,纸质材料暂由商家保管后定期一次性上报,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负责审核;

  3、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在收到电子申报资料后的10个至14个工作日内,通过云闪付APP向购车人发放汽车消费券。

  更多详情请查看云闪付平台活动主页。

  汽车消费券相关问题咨询电话为0574-81850230(工作日)、18906680089(周末及节假日)。

  消费券、商户参与等活动相关问题,可咨询“云闪付APP”客服热线955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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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消费券责任编辑:庞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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