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4日讯(通讯员 阮家骅 记者 王逸群)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出台《全面融入中心工作以高质效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实施“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全面深化、营商环境最优省检察护航等十个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示范推广性、战略引领力的标志性检察成果。
“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全面深化项目是十大重点项目之首。根据《方案》,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推进基层检察室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转、实质化运行,依法正确履行案件办理、矛盾化解、服务群众三项基本职能,完善与“141”基层治理体系的融合机制,共同做好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助力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方案》推出营商环境最优省检察护航项目。该项目围绕深化涉企法律监督、知识产权保护、涉案企业合规等三个“一类事”,以实施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治理、清廉民企法治护航、涉企民事诉讼监督、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行动为重点,全面升级“法治安商护企”十大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我省还推出“检护民生”助推共同富裕项目。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等民生热点,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全省检察机关将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监督工作,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检察监督,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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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质量发展责任编辑:黄泽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