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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公安破获捕捞盗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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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8:59:33
2024-04-11 08:59:33 来源:潮新闻 通讯员 张瑛 姚时通 记者 王艺潼

  为保护太湖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水域生态环境的有效改善。自2020年10月1日起,太湖正式进入为期十年的禁渔期,太湖的一些美味湖鲜与吃货们暂别,但仍有不法分子置若罔闻。

  近日,长兴县公安局侦查中心环侦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线索,一江苏籍男子在夹浦镇大量收购太湖刀鱼等鱼获,且夜里有多艘渔船经常在夹浦镇太湖水域附近出没,疑似非法捕捞且数量较大。

  获悉线索后,县局侦查中心环侦大队民警会同夹浦所生态警长在对周边市场走访、初步排摸后,发现该非法捕捞团伙人员众多、分工明确、组织缜密、行事谨慎,疑似专业团伙作案。

  民警通过分析研判,持续蹲点排摸,一个涉嫌非法捕捞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该团伙经常在后半夜“行动”,通过驾驶渔船,采用丝网的方式,在夹浦镇太湖水域进行非法捕捞,将捕获的刀鱼贩卖给江苏籍买家。

  通过侦查,民警成功锁定该非法捕捞团伙中捕捞、存储、销售等环节的犯罪嫌疑人陆某某、许某某、沈某某,并成功掌握了下家邹某某等人的活动轨迹后,抓捕时机逐渐成熟。

  4月8日凌晨,在江苏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县局抽调60余名精干警力分赴无锡、江阴、长兴等地,对该案进行统一收网,共计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等21人,捣毁非法捕捞团伙6个。

  经查,2023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陆某某、许某某、沈某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禁渔期间互相纠集,在明知收购的刀鱼系非法捕捞仍予以收购,将每斤刀鱼以40元-400元不等的价格销往江苏省江阴市、无锡市等餐馆,从中牟利,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陆某某等21人已被长兴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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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破案;非法责任编辑:黄泽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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