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对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全域)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市区自2022年6月以来已实施多轮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政策。新一轮购房补贴与以往一样,由新建商品住宅购房人凭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有效银行卡、申请表提出申请。申领截止时间后续将出台具体操作细则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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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购房;补贴责任编辑:阎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