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应急管理消息,6月28日起,我省持续性大范围暴雨天气基本结束,钱塘江流域、苕溪流域水位持续下降,全省汛情趋于平稳。
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6月28日20时将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维持地质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当前,浙西北地区地质灾害风险仍然较高,特别是持续高水位运行的水库山塘河网退水阶段仍存在风险。此外,要重点防御局地短时强对流天气带来的灾害影响。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强化联合会商研判,高度警惕地质灾害滞后性,加密组织巡查排查;要加强转移人员安全管理,未确认安全前不得返回;要加密短临天气预报预警,严格落实“135”叫应叫醒机制,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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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防汛;应急响应责任编辑:徐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