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数字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本月15日起实施,据了解此《意见》为舟山市首个针对数字产业发布的专项政策。
总体目标
到2027年,全市数字海洋产业链综合实力、创新力、竞争力显著增强,以海洋数字经济为核心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取得较大提升,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突破200亿元。
《意见》共八条,主要涉及数字企业做大做强、开拓创新、产业集聚发展、企业对外交流及赋能其他行业等五个方面。具体包含哪些内容?一起来看↓
促进数字企业做大做强
为支持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企业规模化发展,对数字企业首升规及营收首达标根据档次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招引培育一批技术先进、特色鲜明、势头良好的软件企业,对年营收增速较快的规下软件企业按照营收增量给予1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开拓创新
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对获得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相关荣誉的企业给予20-200万元奖励;评选优秀软件产品,并给与最高10万元奖励;
对创新成果获省级、国家级数字经济主管部门认可的数字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50万元奖励;
对入选省级、国家级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的数字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100万元奖励。
强化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发展
为提高我市数字海洋产业资源整合效率,形成规模效应,鼓励各县(区)、功能区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平台,对获市级、省级认可的相关产业平台分别给予最高50、100万元奖励。
鼓励数字企业对外交流
为帮助我市企业扩大行业影响力与知名度,鼓励数字企业积极参加各种对外交流活动,开拓市场,按照展位费用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鼓励数字企业赋能传统产业
为鼓励数字企业为传统产业赋能,提供普惠型数字化改造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舟山市优秀数字化服务商”称号,并给予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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