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商务局获悉,2025年温州商务领域市级产业政策已正式出台。政策主要围绕促进消费、拓展内贸、企业“出海”三大方面,共计18条政策,其中既有对此前政策的调整,又有应对当前形势而推出的新政策,通过“真金白银”的奖励和补助助力温企“脱困”。
倾力赋能企业灵活“出海”
眼下,温企“出海”美国市场困难重重。政策的大部分内容着重于这一严峻形势的应对。
其中,对我市中欧班列的发展提供了奖补。中欧班列运营企业对接金华平台的,给予全程铁路运费10%奖励;根据中欧班列场站运营主体的铁路到发量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其最高400万元的补助。
“温货温出”也获得大力支持,在温州市区组货拼箱且在温州报关出口的拼箱基地运营企业,全年拼箱量达500标箱、800标箱、1000标箱的,将分别获得奖励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
同时,新获浙江出口名牌、新获评省级跨境电商出口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分别可获奖励15万元;新获评省级跨境电商园的园区,奖励运营主体3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跨国公司“领航企业”,奖励5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试点的主体企业,奖励50万元,对当年度新建跨境电商独立站(须直接持有独立站申报域名),且本年度交易额达50万美元以上的,按照企业投资额的20%、最高100万元人民币给予奖励。对市区新投入运营或已投入运营且年度进口通关包裹数量增长超10%的跨境电商监管场地,按照每包裹0.2元给予运营单位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政策继续支持和鼓励温企用更灵活的方式“出海”。投资建设、新获批国家级和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温企,可分别获得奖励投资200万元、100万元,和市外企业联合投资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按照上述标准及温企的股份占比给予奖励,在“一带一路”国家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奖励标准上浮10%。
政策对温企参加国际性展会的支持力度不减。企业参加市政府培育期(五年)内的自办展给予展位费全额补助;已举办五年以上的自办展和“一带一路”、RCEP国家的重点国际性展会展位费给予80%的补助;其他重点境内外国际性展会,展位费给予70%的补助。单个重点展会最高补助300万元。
此外,二手车出口也获得资金支持。二手车年销售1000台、3000台、5000台、8000台以上的出口备案企业,二手车交易时支付的二手车上牌费、交易服务费、二手车出口检测费用获得60%、70%、80%、90%的补助,其中每辆车交易服务费最高200元、检测费最高200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政策还为温企“出海”可能遭遇的风险提供了有力保障。对企业投保出口(投资)信用保险的,给予保费7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并扩大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将上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纳入全市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平台,对参保企业的保费给予全额补助。对在境外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企业、单位为其在外工作的中方人员或外派劳务人员在保险机构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给予25%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
不仅如此,政策鼓励和支持温企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对我市企业、行业协会参加境内外贸易救济案件应对活动发生的律师费,给予70%、最高150万元补助。
多措助力本地消费提升
应对外部冲击,商务部门也将扩大内需、提振消费作为首要任务。促进消费不仅需要营造良好的消费场景,也需要企业加大优惠力度、让利于消费者。政策对首次纳统限额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分两年兑现,每年兑现奖励金额的50%,期间出现退库的,退库当年奖励终止。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高品质步行街、商业特色街区、智慧商圈,则分别给予运营管理机构80万元、50万元奖励,获省级认定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给予创建主体(含行政事业单位)5万元奖励。
此外,对通过温州指定口岸监管场地进口清关的肉类、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商品,每进口1美元货物给予境内收货人0.1元、最高300万元奖励。
政策继续为温州首发经济提供有力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含中华老字号)在温州开设中国首店、浙江首店的,分别奖励企业50万元、20万元;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省级以上“老字号”在市区开展首发首秀活动的,对活动主办方按照活动的场租、展场搭建总费用的30%、最高30万元给予补助;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大型促消费活动,根据活动规模、资金投入、企业参与数等因素进行遴选,每年择优遴选不超过10场,由市财政给予主办方一次性5万元奖励;鼓励各区出台奖补政策,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对促消费活动给予加力支持。
“线上线下”并举拓内贸
电商、直播平台等“线上”方式是企业拓内贸的重要手段。政策对新列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或电子商务创新试点项目)的运营企业,分别给予奖励80万元、40万元,并鼓励批发、零售企业利用电商平台拓展市场,对超过1000万元B2C网络零售额或超过1亿元B2B网络销售额,从事电商业务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给予平台服务费总费用的30%、最高20万元推广奖励。
在鼓励企业“线上”拓展的同时,对企业“线下”拓展的支持力度同样不小。如“线下”的展会,在市区馆举办展期不少于3天,展览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2.5万平方米、3.5万平方米的展会,经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备后,分别补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新引进、新举办的展会,前三年分别按每个标准展位800元、650元、5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首次获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省优质展会称号的本地展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上述单个展会最高奖励100万元。参加由省商务厅要求地方组织参展或市政府统一组织参展的国内市外贸易展会的参展企业,展位费获得全额补助,参加市内贸易展会的参展企业,补助80%展位费,全年最高补助5万元。
而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在国内开展连锁经营也有不少政策支持。企业累计直营连锁门店10家以上,实现总部汇总结算并依法履行纳统义务的,当年新开设直营连锁门店按每个门店给予企业5万元补助,单个企业当年最高补助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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