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日讯(记者 夏丹 宁夏日报记者 马雨馨 通讯员 俞炜)研发能力强,企业才有竞争力。近日,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浙江省加快提升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能力行动方案(2026—2030年)》正式印发,这是浙江首次专门针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创新制定的专项性、系统性政策。
根据《行动方案》,到2027年,浙江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力争达到3.4%;到2030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基本全覆盖,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超3.5%。
目前,浙江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现状如何?《行动方案》中有哪些支持规上工业企业提升研发能力的高含金量举措?如何帮助企业“敢研发、愿投入、能转化”?记者邀请省经信厅相关负责人进行深度解读。
记者:当前,浙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现状如何?此时出台《行动方案》有何深意?
答:此时出台《行动方案》,是“问题导向”与“战略需要”的双重驱动,可以说是恰逢其时。
一方面,浙江有基础。众所周知,规上工业企业是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截至今年9月,浙江共有规上工业企业61097家,总数位居全国第三。
它们已然成为创新浙江的“主力军”。今年1月至9月,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达2828.83亿元,同比增长4.6%,增速高于企业营业收入1.4个百分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也达到了3.20%。从这组最新的数据可以直观感受到,越来越多的浙江企业正将创新视为生命线,创新意愿持续增强。
另一方面,浙江有压力。目前,全省规上工业企业3.20%的研发强度,距离2027年3.4%、2030年3.5%的目标仍有差距。同时,在庞大的规上工业企业群体中,企业研发还存在“四个待提升”:创新意识、投入强度、研发机构和研发活动覆盖率、成果转化效率都需进一步提升。
因此,在国家号召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浙江自身需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大背景下,出台《行动方案》恰逢其时,旨在从创新主体培育、研发机构建设、研发活动开展、研发投入激励、创新生态优化等五个方面系统发力,引导和支持广大规上工业企业走上创新驱动发展的快车道,为浙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能。
记者:相对而言,规模相对较小的规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可能面临场地、资金、人才等更多实际压力,但这个群体又占规上工业企业中的大头。《行动方案》会提供哪些针对性支持帮助企业在研发上“敢投、愿投、能投”?
答:针对面广量大的规上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打造一个全方位的研发支持体系是《行动方案》政策设计的核心考量之一。
我们围绕“敢投、愿投、能投”设计了三大支持路径:
“敢投”靠分担风险。我们将落实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企业的研发活动给予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等支持。同时,通过构建“投贷保”联动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为企业技术攻关提供中长期融资,让企业在面对不确定的研发前景时,有更强的底气和保障。
“愿投”靠政策激励。《行动方案》明确要用足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比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让企业研发“投得多,减免也多”,把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的研发红利。同时,还鼓励各地根据企业研发强度、增速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研发奖补政策,给勇于创新的企业“真金白银”的奖励。
“能投”靠要素保障。场地难?我们将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建设或改造研发用房,为企业研发创新提供空间保障。
资金愁?我们将大力推广“创新积分制”,让企业的“创新力”变成“融资力”。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研发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产品,并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工具,为企业提供精准的资金活水。
人才缺?我们将推广“科技副总”机制、“校(院)企双聘”等模式,组织科研人员走进企业开展“驻点式”研发。同时,鼓励企业把研发机构建在一流学科和科创平台上,借力“外脑”解决自身难题。
我们希望通过一系列举措,让企业在研发投入上实现从“不敢”到“敢”、从“不愿”到“愿”、从“不能”到“能”的转变。
记者:对于创新能力突出的行业领军企业,《行动方案》又会给予哪些具体支持?
答:如果说《行动方案》对广大中小企业的支持是“铺天盖地”,那么对领军企业的支持就是“顶天立地”,旨在推动其从“技术应用者”向“技术策源地”跃升。具体来说,可以概括为三个“支持”:
支持组建“最强大脑”——我们将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组建中央研究院、技术研究总院,形成强大的研发集聚效应,打造企业的核心技术堡垒。
支持打造“研发地标”——我们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研发型总部的遴选认定和星级培育,并建立相应的政策支持体系,在区域内形成有影响力的研发集聚区。
支持“引凤筑巢”——我们将通过产业链招商、平台招商等创新模式,精准招引国内外优质企业来浙江设立研发总部或区域研发中心,提升我省整体的研发能级。
此外,我们还将大力支持这些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高能级平台,希望通过这些量体裁衣式的支持,让领军企业不仅自身强,更能带动整个产业链一起强,真正发挥领军企业的引领作用。
记者:《行动方案》中还有哪些支持规上工业企业提升研发能力的高含金量举措?
答:除了上述举措,我们从企业实际需求考量,在研发服务、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上发力,打通研发创新的堵点和痛点。
研发服务更专业。我们鼓励创办以研发为核心产品的科技服务公司,为企业提供“菜单式”“定制化”的技术服务。同时,推动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端科创平台向企业开放,提供从“研发—中试—应用”的全链条服务,让企业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水平的研发支持。
产学研合作更丝滑。《行动方案》创新性地推广“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的协同攻关机制。这意味着企业的真实需求将成为科技创新的起点,而高校院所的科研成果将在企业的生产线上得到检验,最终由市场来评判价值,有效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成果转化更有力。研发的最终目的是形成产品、占领市场。我们将落实好制造业首台(套)政策,强化政府采购对企业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为企业的新产品、好技术提供一个极具含金量的“初始订单”,加速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总而言之,我们希望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构建一个全方位、全链条的企业研发创新生态,让想创新的企业有方向、会创新的企业有舞台、能创新的企业有回报,共同推动浙江制造业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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