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 “陈师傅,河道北岸的漂浮物比较多,我早上骑电瓶车已经巡查过了,直接去那里打捞。”11月18日上午9时,在长兴县龙山街道后洋村,该村工作人员李丹正在和河道保洁员一起打捞河面漂浮物。“我们这里河道比较多,我每天都要巡视河道,并记录漂浮物的具体位置,方便打捞。”虽然大学毕业不久,但是巡查河道、分析污染源、劝导村民、宣传环保知识、组织打捞,李丹一点都不含糊。
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长兴县组建青年“民间河长”志愿服务队,李丹收到了青年“民间河长”志愿服务队的聘书。“去年年底开始,我负责村里的河道巡查、保洁工作。这次,我当上了青年‘民间河长’,我知道自己的责任更大了。”李丹向记者介绍,除了向“老河长”学习管理河道的经验,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他建立了村志愿者微信群,及时发布河道污染的位置,并组织志愿者一起打捞。
而在长兴县太湖街道南庄居委会,该居委会团委书记王超凡和李丹一样,也是“民间河长”。“定期巡查河道环境固然重要,但是提高村民环保知识更加重要。”王超凡道出自己的工作秘诀,“我时常运用短信和微信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这里的河水清澈、水面整洁,是大家一起努力的结果。”
据悉,2008年,长兴县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试行“河长制”。近年来,通过不断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机制,该县形成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河长制”体系,并且结合实际建立了“河道警长”及“巾帼护水岗”队伍,以河道清淤、河道保洁、断头河治理、“清三河”、水系沟通等工作为抓手,全面开展河道综合整治。“随着‘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和形势的需要,我们不断对河长名单进行调整和增补,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管理体系。”长兴县水利局河长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青年“民间河长”是对“河长制”的额外补充,让青年担任这个角色,不仅有助于强化团员青年治水护水的责任和参与意识,还能对治水护水起到监督作用。
共青团长兴县委副书记潘宇欢介绍,为进一步推进长兴县“五水共治”工作,丰富“河长制”工作内涵,青年“民间河长”志愿服务队的队员还将深入学校、社区、企业、乡村等地,广泛开展各类生态环保公益宣传,做到“河道监督”常态化。目前,长兴县第一批青年“民间河长”志愿服务队已招募青年队员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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