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35周岁以下失业青年来说,到企业去见习,往往是成功就业的“前哨站”。为了给高校毕业生和失业人员搭建见习平台,鼓励年轻人勇敢踏出见习这一步,湖州又出招了!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湖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条条都是实打实为见习生“撑腰”的。
“有些人可能对见习和实习的概念比较模糊,简单地说,‘实习’是发生在是毕业前,而‘见习’是发生在毕业后。”市人才市场相关负责人介绍,见习不是正式工作,而是为正式工作做准备,也不是试用期,见习期限一般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参加见习的目的,是通过到就业见习基地进行一定期限的实践训练,提高就业能力,以便更快、更好地踏上工作岗位。
据介绍,此次《暂行办法》的出台,主要针对的是毕业1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3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就业见习的登记失业青年。“为了鼓励就业人员多参加见习活动,提升见习基地接收见习人员积极性,此次政府的补贴力度挺大。”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
政府也将按基本生活补助,对见习基地给予一定标准补贴。其中,县(区)级见习基地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见习留用率达到50%或被评为市级见习示范基地,政府补贴比例可提高至70%;省级和国家级见习示范基地,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的政府补贴可提高至80%。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缴纳综合商业保险或其他保险费用,由政府予以补贴,补贴标准100元/人。这就意味着,见习基地给见习人员支付的基本生活补助越好,他们拿到的补贴也就越多。” 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的新政中,还有一条也挺给力,凡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基地正式聘(录)用的,还可补缴见习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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