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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十件实事”为残疾人撑起一片蓝天
2017年03月14日 10:44:24 来源: 湖州在线-湖州日报 耳东 肖黎

  制图 张佳悦

  浙江在线3月14日讯 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扎实推进残疾人单独施保政策、加大残疾人创业就业帮扶力度……湖州市残联近日向社会公开承诺,全力以赴办好让残疾人“最有获得感”的十件实事。

  今年,湖州市认真学习贯彻省长车俊对全省残疾人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进程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残疾人关心的热点、难点,抓重点、树品牌、保基本、促增收,以更加务实创新的精神,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2017年残疾人工作思路。

  从基本民生保障到医疗服务,从教育资助到就业创业帮扶……市残联计划投入资金超2亿元,惠及全市6万多残疾人。

  1 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联合民政等部门做好两项补贴的申报、审核和鉴定工作,定期统计上报两项补贴制度实施情况,查漏补缺,应补尽补。对基层操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逐个排查、分析,及时反馈、解决,普遍性问题要集中研究处理;对原有已经领取低保金或补助金的残疾人,新政策后低于原来补助标准的,采取其它救助措施,以避免补助水平的下降。全市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67万人,投入资金3800多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万人,投入资金4600多万元。

  2 扎实推进残疾人单独施保政策

  配合民政部门落实《残疾人救助政策问答》有关精神,抓好残疾人低保、救助政策扩面工作,主要解决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对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供养的,不考虑供养人的家庭经济和财产状况,只要残疾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均可以按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依靠子女供养的,需考虑子女的赡养能力,但赡养能力的计算可适当放宽,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视作低收入家庭,可认定为无赡养能力,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3 加大残疾人创业就业帮扶力度

  继续把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列入政府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全市多渠道帮扶残疾人就业增收3000人以上,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做好按比例就业情况审核把关,分步推进按比例就业公示工作;协调福利企业、国有企业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全市力争新增残疾人就业500人。各县区分别建立残疾人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1个,市级建立示范基地1个。认真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措施,确保全市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以上。

  4 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

  出台《关于做好市级机关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计划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有空编的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带头,至少拿出1个名额专门面向残疾人安置就业;已满编的单位,可采取“先退后进”或“多退少进”的办法,经市编办核准用编计划后安排残疾人公务员;无法调剂编制的单位,由下属事业单位设立专岗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今年市卫生监督所已确定招录1名残疾人公务员。残联系统开展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圆梦”行动,举办残疾人公务员考试适应性培训班,提高残疾人就业层次和水平。

  5 新办一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全市劳动年龄段内有工疗(庇护)需求的精神、智力残疾人7924人,已纳入62家工疗庇护机构的1113人(不含其他重度残疾人)、在福利企业上班的706人、按比例就业的835人,占这类精神、智力残疾人总数的33.49%。今年将出台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疗、庇护)机构建设管理规范,完善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力争每个县区新建2家工疗(庇护)机构,投入资金50多万元,让更多的精神、智力残疾人得到工疗和庇护照料服务,减轻他们家庭的负担。

  6 拓展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为持证残疾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惠及全市6.1万残疾人,补助资金130万元;推动残疾人大病医疗保险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行全覆盖,惠及残疾人1.2万人,补助资金240万元;继续为福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给予50%补贴;建立残疾人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为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康复、托养、工疗、庇护、文体和盲人按摩等80多家机构参加综合责任保险提供补贴,惠及残疾人1400多人,补助资金20万元。确保社会保险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城乡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养老保险比例分别达到95%以上。

  7 扎实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会同卫计等部门出台《湖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服务目录和标准,统一印制《服务手册》,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抓好技术指导组、精准服务小组的建管和人员培训工作。落实残疾人康复需求动态调查登记、定点评估和专业机构精准服务三个关键环节,开展需求调筛查和核实评估,做到“调查筛查精准、需求评估精准、实施服务精准,台账数据精准”。以上年度残疾人基本状况动态数据库康复服务需求数据为基数,力争完成75%的精准康复目标任务,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得到及时精准康复服务。

  8 落实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制度

  根据省残联等5部门《关于做好贫困精神残疾人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费用全额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确定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市区全额保障定点医院,落实保障措施,加大医疗救助和专项资金投入,对纳入医疗救助的精神残疾人门诊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个人自负部分实行全额保障。同时,对符合全额保障条件的4500名困难家庭精神残疾人,继续实施“送医送药”上门服务,补助资金360万元。

  9 提高特殊教育和残疾学生资助水平

  协助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探索个性化和医教结合的特教模式,抓好各项助学政策的实施,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对集中教育、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学校,按残疾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 1200元和1500元标准给予补助,投入资金125万元;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投入资金约100万元。加大对残疾人大学生救助力度,每年投入资金270多万元,确保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上得起大学。

  10 设立一批辅助器具便民服务租赁点

  在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设立辅具便民服务租赁点100个,投入资金100万元,购置轮椅、拐杖等常用辅助器具,统一配置清单,建立租赁制度,按照“专人保管、有借有还、损坏赔偿、折旧换新、循环使用”的原则,落实专人负责登记管理,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和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或廉价租用服务,并逐步调整项目结构,优化辅助器具品种目录,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水平。

  (湖州日报 通讯员 耳东 记者 肖黎)

标签: 实事;民生;残疾人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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