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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正式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
2017年03月15日 14:29:05 来源: 湖州在线-湖州日报

  为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我市日前正式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提出,到“十三五”末,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双爱”活动开展基本实现全覆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其中通过调解结案达到7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

  近年来,我市广泛开展“双爱”、和谐企业(园区)创建等活动,不断加强劳动监察“两网化”、调解仲裁“两基”建设等,劳动关系和谐指数不断提升,打造“无欠薪湖州”取得明显成效,较好地实现了企业与职工权益的“双维护”。

  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职业技能提升五项权利,建立健全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侵害职工权益行为的惩戒力度。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大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夯实和谐劳动关系基础。在建筑、餐饮、童装等用工季节性强、职工流动性大的行业推广简易劳动合同。

  根据《实施意见》,要进一步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探索建立企业负责人接待日、民主恳谈会、总经理信箱等多种形式的厂务公开,并不断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深化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提升“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水平,实现由劳动保障执法向主动预防转变;要推进企业人文关怀,注重职工精神需求和心理健康,加强职工法制观念教育,开展职工情感交流,畅通表达诉求渠道,引导职工理性维权。《实施意见》还围绕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引导职工自觉履行劳动义务,促进职工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等作出了明确要求。提出要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完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评选命名、动态管理和复评淘汰制度,健全激励措施和奖励机制,把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作为企业和经营者评优创先的条件和依据。


标签: 劳动关系;湖州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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